本报讯 近日从重庆市供销合作社获悉,为推动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规模化发展,重庆市今年将在全市2008年以前成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当中,评选出近300个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
2007年颁布《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以来,重庆市农民对加入专业合作社之后的好处越来越了解,加入和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积极性也逐年提高。截至目前,全市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已经达到4500多个,其中经各级供销合作社引导成立的就有2953个。
重庆市供销社合作社有关负责人说,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模达到一定程度后,就必须走规范化道路。评选示范社,就是为了对其他农民专业合作社产生示范、带动作用。
据了解,已于6月底发布的《重庆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的评选办法》规定,凡是入选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首先要在工商部门依法登记并运行一年以上,法人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齐全,有独立的银行账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成员花名册等基本条件。其次还须具备围绕当地优势特色产业生产经营,并实行统一生产规划、统一供种供肥、统一技术培训、统一信息服务、统一品牌包装、统一购销价格等必要条件。
根据《办法》规定,有标准化基地的粮油、果蔬、蚕桑、竹木、花卉、水产、禽类等专业合作社,在入社农户数、年产值等达到一定规模后,在农民专业示范社的评选过程中享有优先考虑权。(秦大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