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陆璐)近日,由商务部、财政部共同下发《关于推进下乡产品流通网络建设的通知》,在全国开展汽车、摩托车、家电下乡产品流通网络建设,开拓农村市场,拉动农村消费。
通知指出,下乡产品流通网络包括下乡汽车摩托车流通和报废车辆回收网络、下乡家电流通网络。建设内容包括:一是销售网点项目,即面向农民销售下乡汽车摩托车、家电的乡村销售网点建设改造项目;二是配送体系项目,即为下乡产品销售网点提供产品统一配送服务的配送中心项目建设和配送车辆,以及报废车辆回收等运输工具购置等;三是服务体系项目,即下乡产品销售网点售后服务体系项目建设,包括售后服务网点建设改造,安装、维修设备购置和技术人员培训等;四是信息系统项目,即下乡产品网点销售、报废车辆回收信息录入系统项目建设,包括电脑等硬件设备购置和操作人员培训等。
通知要求,各地商务、财政部门要充分认识下乡产品流通网络建设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各自职能,认真组织实施;在推进下乡产品流通网络建设的过程中,注重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整合、利用现有网络资源,不断完善网络体系,逐步提升网络水平;加强沟通和协调,积极与地方政府、协会等有关部门沟通,争取相关支持政策,帮助企业解决在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加强监督和管理,严肃查处推进过程中发现的违规问题,确保项目建设质量。
与此同时,工业和信息化部按照国务院“家电下乡”有关工作,积极行动,督促、指导中标生产企业,围绕加强生产管理、加强质量控制和检验、完善售后服务体系等方面务实开展工作。为保证“家电下乡”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要求,为农民提供质量可靠、性能先进、服务完善的家电产品,结合家电下乡部际联席会议专门部署的“落实家电下乡产品的质量保证措施”相关工作任务,工业和信息化部计划与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开展家电下乡产品质量抽查工作,推进家电下乡产品的质量监督工作,督促中标企业严格依据家电下乡质量要求组织生产,统一规范,全面提高产品性能。
为提升农村家电售后服务水平,工业和信息化部一方面拟督促中标企业进一步完善售后服务体系建设,引导中标家电企业做好产品技术支持和维修服务,切实为农民做好产品安装、调试、故障维修等服务,适当时候对部分企业和重点销售地区进行抽查,及时改进、完善产品与服务,维护农民的利益;另一方面,将发挥和调动企业积极性,统筹规划家电产品农村售后服务体系建设,形成生产、流通企业现有售后服务体系与第三方公共售后服务体系相互补充的完善的农村售后服务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