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经过
1、2001年1月9日某建筑公司正在进行工程施工。班长带领5名作业人员到上游K2+340处钻了38个炮眼,在K2+346光爆层打了8个炮眼,安排四名作业人员负责装药,炸药装完后安全员进行了检查,之后交代班长准备放炮,并将工作面剩余雷管、炸药和导火索带离工作面,到距离工作面约300米处的巷道担任警戒。
2、大约21时30分听到里面炮响,可过了几分钟不见点炮人员上来,又等了约15分钟,还不见人出来,安全员觉得出事了,急忙喊人抢救。
3、抢救人员赶到现场发现四人被炸身亡。
事故原因
1、从工艺方面分析,首先是点火根数超过规定,事故工作面顶板漏水,淋水成线,滴水位置偏向工作面东侧,造成点火头淋湿点不着,点火时间超长,延误点炮时间而使撤离时间缩短,工人来不及撤离现场。
2、爆破前未对现场环境进行详细检查。装药后和爆破前都未经技术人员验收。
防范措施
严格按照国家规范制定爆破作业方案,设专人负责指挥实施爆破。爆破前应有专业安全人员对爆破准备进行检查,确保无误后方可派专业爆破人员进行爆破作业。
(苗 杰编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