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陕西省宝鸡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系统积极履行执法监管职能,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
一是明确职能,细化职责。宝鸡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会后,市农业执法支队积极行动,及时召集全体执法人员认真学习会议精神,新任支队长李风亲自带队深入县区调研,与一线执法人员座谈,了解掌握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议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具体落实措施。及时下发了宝市农法发[2009]10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 切实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各项工作的通知》,明确指出全市农业综合执法系统在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中有四项职责:1、农业投入品监管;2、农产品生产记录监管;3、“三品”监管;4、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的配合落实。并要求县区细化职责,切实履行职能,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工作。
二是落实专人,具体负责。宝鸡市县区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均能按照市上统一要求,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明确专人负责,积极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各项活动,并能及时收集上报相关信息。
三是加强监管,保障安全。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宝鸡市农业综合执法系统深入开展春季农资打假和三夏农资市场专项整治活动,上半年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412人次,检查企业门店1464个,立案查处农资违法案件63起,查获涉案农药2450公斤、兽药362公斤、饲料2763公斤、种子20122公斤、肥料13271公斤。 (李 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