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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7月3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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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应有回报社会的责任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程书泉

  企业实现可持续健康、理性发展,社会责任是无法回避的课题。我们认为企业的责任是在社会经济发展特定阶段,根据当时社会法律规范、道德准则,对企业的要求和期望。

  企业基本的社会责任就是把企业做好,这几年,辉隆集团坚持发展为上,效益为本,努力通过企业的发展效益的提高,来为社会创造更多的财富,为三农创建更好的服务,为员工搭建更好的平台,为行业的进步尽一份力。辉隆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表述分为四点,对股东的责任就是保持企业匀速发展,提供稳定回报;对员工的责任,就是搭建事业平台,促进员工的全面发展;对客户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责任,提供优质的商品和服务,追求合作共赢;对社会的责任,构建现代流通网络,打造民族商业品牌,实现一网多用,双向物流,努力使辉隆连锁网络变成一条宽带。

  辉隆集团一直把更好的回报社会作为己任。去年冰雪灾害,辉隆加盟店受灾,集团及时伸出援助之手;5·12地震,收到特殊党费5万多元;在安徽省赈灾晚会捐款100万元,在全国总社系统会上捐款20万元。

  如何让农民节本增效,还子孙后代以碧水蓝天沃土,是辉隆追求的目标。为实现这个宏伟目标,辉隆人不懈努力,追求作强、做大,更追求做久,追求规模追求速度,更追求质量,追求理性发展、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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