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7月1日上午,北京窦店富恒农产品专业合作社法人代表苏红宾从北京市工商局房山分局副局长张玉河手里接过营业执照,成为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正式实施后北京市领取农民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的第一人。
两年过去了,富恒农产品专业合作社也在经营中不断发展、扩大。前不久,记者走进富恒,真切地感受到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后农民生活的新变化。
社员利润最大化
合作社服务方到家
“要说这两年合作社给农民带来了什么,最有发言权的就是我们的社员!”富恒农产品专业合作社监事张东梅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道。“合作社给我们农民带来的好处太多了!”正在合作社办公室准备迎接下午80多人采摘团队的社员郭泽军见到记者高兴地介绍到,“我们富恒农产品专业合作社是全国第一家领到营业执照的,而我也是合作社第一批入社的社员,这两年靠着合作社,生活变化太大了!”说起变化,老郭整个人都兴奋了起来,心情如同屋外的高温天气一样高涨,“我承包了5个大棚种有机蔬菜和水果,现在每个大棚每年能有5万块钱左右的利润。要是换成以前想都不敢想,一年也就挣个万把块钱。你看我现在种的草莓,种子是合作社提供的优良品种,如果让我自己弄去市场上卖,顶多是6、7块钱一斤,多半时候卖一半烂一半。现在,合作社搞了采摘园,客户直接上我那大棚里摘,一斤能卖到20-30元,这个利润空间多大啊!我们农民最愁的就是种出东西来没销路,这个问题合作社帮我们解决了,而且前期种子、有机肥、棚膜、水电都可以赊欠,有这么强有力的后盾,作为合作社社员谁不高兴!我今年买了新车,还要扩大种植规模,靠着合作社咱们农民也能发家致富!”
和郭泽军一样,正在大棚里摘西瓜的李立新也是富恒农产品专业合作社的第一批社员,“加入合作社真是对了,看我这西瓜,卖20—30块钱一个,紫豆角10块钱一斤,就这样6个大棚还供不应求呢!看到我们得到那么多实惠,村里很多人都争着要入合作社,入不了还不高兴。”一上午时间,李立新一直就没歇着,接待了一批采摘西瓜的顾客后,她又上棚里摘了满满3大袋新鲜紫豆角给合作社办的餐馆送了过去。听说下午又有一大批采摘客,李立新高兴地骑着她的小三轮来合作社门口迎接。“现在种东西不愁销,我就一心想把质量搞上去,帮着合作社把品牌打出去。丈夫跑运输,儿子上大学,我一个人照应家里这6个大棚,有合作社作保障,家里负担越来越小,他们在外面也都安心得很!”
其实,富恒专业合作社的社员都像郭泽军、李立新一样,收获着合作社给他们带来的增收硕果。“合作社现在有社员400多户,占地2000多亩,规模大、带动农户多,要经营好合作社,只能是把服务做到家,实现社员利润最大化。”张东梅说,“富恒合作社从原材料购买到育种到专家授课到销售,为社员提供了一条龙的服务。社员没有钱,种子、肥料、大棚租金等等,都可以前期赊欠;种植中遇到任何问题,随时打一个电话,农科院、农技站的专家就亲自上田间地头来解决问题,而专家因为合作社正规的原因也都愿意来帮忙;采摘客上社员的大棚采摘之后直接与社员进行现场交易,社员能在第一时间直接获利;团购产品时,合作社只收取相应的包装及人工费用,其余利润全部返还给社员;年终社员全体大会,合作社根据每户的全年销售量再进行返利。只有让老百姓得到切切实实的实惠,他才能相信合作社,合作社要走得长远,最终还得走‘服务型’的道路!”
北京首家
是压力更是责任
作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后北京第一家领取营业执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张东梅感到十分自豪,而在这份自豪背后,“第一”也变成了一种压力,《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成为了合作社发展路程中的灯塔,依法办社、走规范之路成为了“富恒”义不容辞的责任。
“在办合作社的这两年时间里,我最大的感受就是越规范、越透明,老百姓就越信任合作社,合作社才能办好!”张东梅说,“最初成立合作社的时候房山区政府、区农委、工商局的同志做了很多前期工作,鼓励农户们来加入合作社,大家都是信任政府才愿意成立合作社的。然而合作社真正成立之后,就得靠自身的努力让社员信任。除了服务上到位之外,合作社所有的日常工作都完全透明化处理,每一笔交易社员们都能清楚、明白。我们定期召开社员大会,任何决策都由社员大会投票表决决定,合作社人员的聘用、产品的销售都是在公开、公平、透明的情况下进行。政府部门拨与合作社的资金,合作社全部用于冷库建设,社员只需缴纳电费便可以使用,这些都是大家看得到的。”
“亲兄弟还要明算账,合作社与社员之间,我们坚持进行合同订单的形式。无论合作社是小还是大,社员是2户还是200户,与社员签订正规的合同是保障社员和合作社利益的最直接、也是最关键的步骤。正规的合同应该贯穿于合作社经营的全过程。”这时,张东梅向记者展示了合作社与社员签订的合同样本,“这些合同都是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规定,由工商局为我们制订的最正规的合同,社员与合作社签订合同,双方都放心!现在的农民也在不断地增强自身的法律意识,琢磨《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可是他们最大的业余爱好,我们必须做到规范、合法啊!”
记者手记
2007年7月1日,我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正式实施。这标志着我国的合作社建设真正进入了法制化时代。在合作社法实施的两周年之际,为配合调查合作社法的贯彻落实情况,记者专程前往北京市房山区,采访了北京首个领取农民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的房山区窦店富恒农产品专业合作社。
7月1日,合作社上上下下一派欢天喜地的情形,即便是35度的高温天气,也挡不住前来采摘的人们的热情,采摘园里前来采摘的人们个个手捧硕果,社员们更是忙前忙后地为客人介绍合作社的情景,他们用最忙碌、最紧张的工作庆祝着合作社自己的节日。
在窦店,说起富恒农产品专业合作社,当地农民无不交口称赞。在采访合作社负责人的过程中,我们也感受着合作社这两年来为当地农民生活带来的巨变。
虽然合作社为农民带来了很多好处,然而在真正的经营管理中,合作社还是面临着这样那样的问题,规模在不断扩大,利益分配如何公正、公平;政府扶持力度增强,配套政策是否合理等等都摆在了合作社面前。合作社负责人张东梅向记者举了几个例子:
农超对接难:对于农民来说,农产品销售难是长期以来最大的问题,而“农超对接”似乎成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最好的途径之一。富恒农产品专业合作社也曾经将这一项目作为助农增收的方式,但效果却不理想。原因在于农产品进超市一是需要一定进店费;二是有机食品价位较高,销售量有限;三是每天超市卖不掉的农产品还要退还给合作社,这些问题直接制约了合作社农产品进超市。
税收问题:合作社最初工商注册资本均来自入社社员,其中多数社员是以土地、大棚、农机具等非资金形式入资,而合作社成立后这些资本仍然为社员自身使用。如富恒最初的注册资本为680万元,由于工商注册成为法人,当地地税部门要求合作社缴纳税金,如果合作社将这部分税款让社员分摊,社员不免要说“同样是这些东西,没有加入合作社时不用缴税,加入合作社却要缴税?”因此,他们很难接受。
社员的安全:富恒专业合作社2年经营过程中,曾经发生过部分社员集体退社的问题,而退社的原因是合作社的一名社员雇佣当地村民帮着看大棚,而这位村民发生意外索求赔偿。在这件事情上合作社作为法人,需要承担责任。然而,如果将赔偿金由其余社员分摊,社员自然不愿意承担这样的风险,纷纷要求退社。因此,如果社员甚至社员雇佣的村民一旦发生问题,合作社如何正确处理成为了困扰合作社的一大问题。
虽然这些问题还没有对合作社的发展造成太大的制约,但是,问题的存在必定需要寻求解决的办法。这样的情形虽然只是在“富恒”出现,但对于我国合作社的发展无疑也是提出了问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