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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6月23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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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食品安全法》的三重期待

□ 孙瑞灼

  6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根据新法规:任何食品添加剂目录外的都将不能用、任何食品都不能免检、权益受损消费者可要求10倍赔偿。新法将赔偿标准大大提高,加大了经营者的违法成本,起到了一定的震慑作用。

  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关系国计民生。我们期待这部酝酿多时的法律的实施,能为百姓的食品安全构建起法律的“保护伞”,让人们从此吃上放心的食品!

  从“食品卫生”到“食品安全”,我国的食品管理立法走了艰难的历程,期间伴随的是众多食品安全事故的惨痛经验教训。这部法律的出台,凝聚着众多专家学者和民众的智慧和力量,标志着我国食品安全法规体系建设的不断完善,可谓亮点纷呈。但是,徒法不足以自行,一部良好的法律的出台,只是一个法制的开端,关键更在法律的执行和落实。一部法律如果得不到良好的贯彻和落实,有法甚至还不如无法。因此,在此新法开始施行之际,我们首先期待这一部法律能得到良好的贯彻和执行,使立法的良好意图得以落实,使这部民生之法真正得以惠民。

  食品安全问题,没有法律不行,但是,如果想依靠一部法律的出台和实施,解决所有问题,从此高枕无忧,恐怕过于乐观。在我看来,食品安全问题的关键在于企业社会责任的承担,在于企业能否真正从“生死存亡”的高度,自觉树立起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目前,中国共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44.8万家,其中规模在10人以上的企业为6.9万家,10人以下小企业、小作坊35.3万家。显然,这么多的生产经营企业,光靠职能部门的有限力量去监管,根本无法给人民提供可靠的食品安全保证。食品安全,在一定程度上更要靠食品生产企业,发挥第一责任人的自觉性,把好食品安全的这个第一道防线——生产关。否则,一旦发生食品安全问题,法律之剑再利,也只能是事后的惩罚,而对于群众的生命健康的损害却于事无补。因此,我们期待新法的实施能促使企业进一步提高社会责任意识,为群众和社会提供安全、健康的食品。

  “毒奶粉”事件后,人们追问,为什么往蛋白粉或饲料中加入有毒化学物质三聚氰胺,这个奶制品行业里人尽皆知的“潜规则”竟能为害如此之久?尽管这个行业里从业人员数量巨大,但为何没有人勇敢地站出来举报呢?这说明,在食品安全问题上,我们群众还没树立人人有责的意识,我们社会还没有形成人人抓食品安全的氛围。建设一个共生共荣的社会,每个人都无法逃避社会道德和义务的承担。建设一个美好的社会,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因此,我们期待新法的实施,能促使整个社会形成人人关心、重视、监督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也只有到这样的氛围形成,我们才真正吃上放心的食品,而不再担心“食品有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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