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工作方式产生新型职业病
近日,我们收到了一位读者的来信。来信者张先生是一位IT行业的工作人员。他说他最近因为赶一个项目,连续加班了1个多月,导致突发性耳聋,看了医生说是工作压力太大。张先生觉得他的病是因为工作原因所致,便到劳动部门去咨询算不算是职业病,可是却得到了否定的答复,他对此感到有点不解。
其实,随着工作方式的改变,出现了很多“新型职业病”。卫生部曾表示,IT等新型行业已经取代传统工业成为职业病新的多发领域。日本对电脑操作人员作抽样调查后发现,在电脑屏幕前操作的人,感到眼睛疲劳的占83%,肩臂疲劳的占64%,经常头痛的占56%,食欲降低的占54%,一些人还有自主神经功能失调和忧郁症等疾病。美国对电脑操作人员的调查发现,每天使用超过3小时者,健康方面出现的毛病是一般人的3倍多,而孕妇出现不良反应的会超过90%。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职业卫生研究所在对电脑操作人员中孕妇进行抽样调查中也发现,她们之中患妊娠中毒症的占7%,流产的占14%,出现早产、死胎和其它异常情况的占27%。
除了我们常见的“电脑病”,其它行业也出现了一些新型职业病。比如,很多染发行业的工作人员都有过因皮肤受到刺激导致不同程度损伤的经历,轻则脱皮、红肿,重则开始溃烂;而应酬族近年来则多发由酒精引起的股骨头坏死;另外就是一些因工作引起的精神上的不适,很多人在现代社会工作压力的作用下会莫名其妙地烦恼,浑身不舒服,做事打不起精神来,耳鸣、脑子嗡嗡作响、思维迟钝,爱钻牛角尖,甚至最后选择自杀。
新型职业病没有列入职业病目录
随着工作方式的改变,越来越多的工作者出现了类似电脑病的新型职业病,但这些疾病还并没有列入到我国的职业病目录中。根据我国法定职业病分类目录,目前,我国共有涉及粉尘、急慢性化学中毒、职业肿瘤等10类115种,这个分类标准是2002年修订增加的,直到现在也没有变化。卫生监督部门人员介绍,确定职业病种类范围是非常严格的,像“电脑病”等跟职业相关的疾病,只是这些年来刚刚出现的,还没有到非常严重的程度;而且全国各地的发展水平不一样,有些地方这些“新职业病”可能比较普遍,有些地方则还不明显,因此,目前还没有到把这些“新职业病”纳入法定职业病目录的时候。而专家也认为,职业危害存在于每个地方,不过是性质、程度不同而已,从科学意义上来讲,只要是职业因素引起的疾病,都应该是职业病。但至今为止,医学上还暂无充足的证据证明大量的电磁辐射必然会导致人体出现某种病理性的损害,只是有研究表明过量的电磁辐射可能会对人体有危害,而这还会因个体差异而使影响的程度不同。现在我们国家法定职业病重点解决就是人民健康最严重的几个病,像尘肺病、中毒等等。这些新型职业病应该称作工作有关疾病,但是工作不是惟一的发病因素。举例来说,职业病里面铅中毒,铅肯定是职业病的主要发病因素,而上述那些工作相关的疾病,工作只是发病的因素之一,不参加工作也可能会有这个病。所以这些病在我们国家目前不列为赔偿的疾病。这些疾病现在卫生部和社会保障部都没有列入法定职业病的目录。
新型职业病要做好自我预防
虽然目前新型职业病出现的病历越来越多,种类也越来越丰富,但这些病都是可以预防的,正确预防和自我保护是减少致病因素的关键。比如眼睛疲劳是电脑工作人员的普遍症状,若一连几个小时盯着屏幕,睫状肌、内直肌长时间处于紧张状态,就会出现眼睛酸痛、发痒、头晕的症状。要解决这个问题,计算机房一定要光照适中,要经常开门、窗更换室内空气;选择可调节高度的坐椅,眼睛与屏幕的距离要在40厘米至50厘米,身体不要与桌子靠得太近,操作过程中应常闭上眼睛稍息片刻,以调节眼睛疲劳;连续操作1小时后要起来活动一下或做广播操……这些都能减少发病的可能。
我国是从保护劳动者健康和相关权益出发制定的职业病目录,目录是不断修订的。我国1957年就发布了第一个职业病目录,当时是14种,到1987年的时候,随着经济水平的发展,目录修改了,卫生部、劳动人事部、总工会还有财政部,职业病目录变成九大类99种,2002年又扩大了,变成十大类115种。随着经济的发展,新的职业病的发现,这个目录还会修改,不是说是一成不变的。现在已经有很多专家、学者、教授、政府官员关注到了新型职业病。在日本,已经把工作过度疲劳列为职业灾害,日本官方又在近年把疲劳列为职业病的一种,相信我国在这方面也会逐渐给予更多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