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驻江苏记者 王 丹)为贯彻落实中央和江苏省委保增长、扩内需、促发展的决策部署,近日,江苏省供销合作社与宿迁市人民政府在宿迁市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
《战略合作协议》明确,江苏省供销合作社与宿迁市政府按照“友好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积极发挥双方政策、品牌、资源、资金和区位等优势,着力构造为农服务组织体系和农村现代商品流通体系,建立服务“三农”、促进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江苏省供销合作社把宿迁作为“新网工程”建设和农村合作经济发展试验示范区,进一步加大指导和推动力度。支持和鼓励投资企业继续加大对宿迁的项目投入,优先在宿迁进行项目布点和试验示范。未来五年,江苏省供销合作社苏果、苏农和苏物联三大投资企业在宿迁投资项目规模将超过10亿元。宿迁市政府把“新网工程”建设和农村合作经济发展纳入新农村建设规划,制订出台支持供销合作社发展和“新网工程”建设的政策文件,为江苏省供销合作社投资企业在宿迁的投资和发展提供良好的政策支持。鼓励支持宿迁企业通过加盟、资产资本结合等方式与江苏省供销合作社投资的龙头企业共建连锁经营网络。支持供销合作社牵头组建农民经纪人协会、农业生产资料、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烟花爆竹等行业协会。支持供销合作社在乡镇牵头组建农村合作经济联合社。全面推进江苏省供销合作社第五次代表大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和《江苏省供销合作社发展规划纲要》(2008年—2015年)在宿迁区域的落实。
双方还商定,加强相互间的协调运作,成立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加强干部挂职交流,形成共建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