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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5月29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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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有效运作模式探索

□ 周永姣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目前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中最理想的发展形态。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一直困扰着我国农业、农村经济的发展。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出现一座连接农户与市场的“桥梁”——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也就成为必然。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实践使得农村合作经济组织逐渐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由从事同类产品生产经营的农户、贩销大户、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自愿组织起来,在劳动、技术、资金、信息、购销、加工、储运等环节,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的一种组织形式。这种组织形式最大特点在于产加销一体,吸收众长,弥补农村合作组织形式存在的诸多不足。

  第一,可以促进农户与市场的对接,使农民“种有所导、产有所销、销有所包”。

  农民专业合作社特点是上联市场、下联农户,融产供销于一体,它能够以其市场信息的优势,去指导和引导农民种什么、养什么,带动农民发展优势产业,形成“一乡一品、一村一品”;它通过为农户统一提供种苗、技术等一系列标准化服务,组织农户按照市场需求,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种植、养殖;通过商标注册、产品包装和广告宣传,提高商品的附加值,提高商品的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真正实现千家万户的农民与千变万化的市场相对接。

  第二,可以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提高规模经营水平,增强抵御风险能力。

  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弱势群体组织从诞生之日起,它的宗旨就是把农户组织起来,抱团经营,抵御风险。其一,直接与市场联接,实施订单农业,直接促进农业产业结构合理调整,降低投资决策的盲目性。同时,联结龙头企业,增强技术、资金实力,提高农产品的科技含量,实施规模经营;其二,与农户联结,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互助合作关系,面对市场风险和自然风险,可以通过一方有难、八方支援,有效地减轻风险程度;其三,实现利润最大化。通过组织进行统一谈判和销售,增加谈判“筹码”,最大程度地提高农产品销售利润,通过组织成员批量购进农业生产资料等,可最大程度地降低生产成本,将组织内部加工和流通环节所获得的利润实行二次分利,有效保证农民收入稳定增加,把农民承担的市场风险降到最低限度;其四,维护行业竞争秩序。通过为农户提供市场信息,牵线搭桥,把农产品有序地引向市场,从而提高组织化程度,降低市场交易成本,增强农民承受市场风险和自然风险的能力。

  第三,可以促进农业科技知识的传播与科技成果的推广。

  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自身特有的民办性、合作性和专业性等优势,为会员(社员)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的全程服务。通过创办科技示范点(户)、示范园,举办培训班等方式,及时地将农业新技术、新知识传送给农民,促进农民素质的提高。事实上,从国内外发展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成功例子来看,农民参加的目的不仅因为民主化管理和利润返还,或入股分红,对他们最有吸引力的还包括服务。

  总之,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直接增加农民收入。一是通过向社员提供新技术、新品种,提高农产品的产量和品质,增强市场竞争能力,达到优质高价;二是通过为社员提供购销信息,降低市场的交易成本和生产成本;三是通过兴办经济实体,从事农产品的加工和销售,将农产品加工或销售增值的部分利润返还给社员;四是利用成员间的辐射和示范效应,带动周边农户共同致富。实践证明,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起到了建一个专业合作组织、兴一个产业、活一片经济、富一方农民的作用,它是增加农民收入的一条重要途径。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服务为桥梁、以经济为手段、以共赢为目的,把农民联合起来,办农村社区组织难以统起来的事,办经济技术部门难以包起来的事,办农民单家独户难以做起来的事。它对于推动我国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提高农业的比较效益和农民收入都起着很重要的作用。

  (作者单位:浙江省富阳市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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