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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5月5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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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医疗安全的保障在哪里?


  国务院在2009年1月21日召开的常务会议中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2009-2011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此次医改的最终目标是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要进行“公共卫生服务、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四大体系的建设。此次医改强调要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系统,重点加强县级医院(含中医院)、乡镇卫生院、边远地区村卫生室和困难地区城市小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建设。

  毫不夸张地说,县级医院能否“变身”成功直接关系到我国医改成败,也直接关乎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系统,是全国人民都期盼的一件大事。  

  长期以来,因为医疗资源分布不均衡,人们看病愿意去大医院,结果造成大医院“人满为患”、基层医院“门可罗雀”的情况。这种情况也导致小医院发展遭遇困难,更促使其技术、人力等条件无法跟进,为医疗事故发生埋下伏笔。

  现在,很多城市都在推行医疗改革,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建设。按照医改方案,每县至少有一所标准化医院,这对于基层医疗条件来说是很大的改善。而这些,一方面是物资的建设,一方面是人员培训。根据《中国医药报》的数据显示,目前我国有71万多个行政村,有超过100万的乡村医生,他们的诊疗知识、安全用药常识都很匮乏。所以,要杜绝医疗事故的发生,人员培训显得更为迫切。

  (李彩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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