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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事故责任人难逃法网


  山西公诉

  近日,检察机关依法对襄汾“9·8”溃坝事故中第一批涉嫌职务犯罪的12案12人提起公诉,其中国土资源部门8案8人,陶寺乡政府工作人员3案3人,襄汾县环境监察部门1案1人。

  据悉,上述18名犯罪嫌疑人涉嫌玩忽职守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检察机关认为他们在日常工作和专项检查中,对襄汾县境内的山西新塔矿业有限公司非法生产、违法占用土地、非法建设使用废弃尾矿库等违法违规行为,未认真履行监管职责,致使该公司长期非法生产,违规排放矿渣,给尾矿库造成重大安全隐患,最终导致2008年“9·8”重特大溃坝事故的发生。

  记者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了解到,最近国务院批复了山西襄汾“9·8”溃坝事故调查处理意见,共有51人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62人受到党纪政纪处理。

  江苏批捕

  造成11人死20人伤的沪宁城际铁路丹阳段“3·11”特大事故案3名嫌疑人,日前被江苏丹阳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批准逮捕。

  据悉,犯罪嫌疑人周某、朱某,均系江苏省丹阳市人,是事故房屋的出租方,犯罪嫌疑人万某,江苏省扬州市人,系房屋承租方。周、朱二人明知出租房为原铝银粉生产废弃车间,存在安全隐患,却未告知承租方。而万某对承租房亦未进行正常的安全检查,且生活区的选址不符合安全性要求,即让民工入住。3月11日凌晨,该房屋发生爆炸。

  湖南归案

  截至2009年4月29日,湖南常宁“3·21”煤矿重大透水事故7名犯罪嫌疑人被湖南衡阳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全部逮捕归案。 

  3月21日下午,湖南省常宁市一家被整合的矿井发生透水事件,井下13名矿工遇难。经查明,李桂芽、刘五成、廖爱国、廖楚平、刘黑子、彭青春等股东与负责探水的安全员廖年林,在没有办好煤炭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等证件,相关职能部门责成停产整顿的情况下,非法组织生产。事故发生后,七犯罪嫌疑人不积极采取措施抢救遇险工人,除犯罪嫌疑人刘黑子投案自首外,犯罪嫌疑人李桂芽、刘五成、廖爱国、廖楚平畏罪潜逃。4月24日,衡阳市检察院决定依法对七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     (安   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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