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宜州爆炸案副市长作检查
本报讯 广西自治区政府日前批复同意,造成21人死亡的河池宜州市广维集团“8·26”爆炸事故是一起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认定。为此,给予这次事故负有责任的河池市经委主任韦海忠等多名官员处分。宜州市常务副市长牙锋负有领导责任,向河池市政府作深刻书面检查。同时,对广维化工公司处以180万元的罚款,并依法吊销广维化工公司有机厂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008年8月26日,河池市广维集团发生爆炸事故,造成21人死亡,59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达7500多万元。(本报综合)
遇难大陆游客获赔或超150万人民币
本报讯 2009年4月24日下午2点左右,台北市信义区松高路工地一架起重机吊臂从37楼高处坠落,砸中广东旅游团游览车尾部,目前造成2人死亡。台湾有关方面已经认定,肇事方台湾大成工程公司和台湾“中钢构公司”要负起全部的责任。事故初步认定是人为疏失。
目前可以确定事故中每一死难者最少可以从保险中获得450万新台币,另外交通车辆可能还含有加强责任险;由于台湾方面已明确相关工程单位工程存在安全疏失,对事故应承担责任。因此如果这些赔偿都能争取得到,每位死难者最高赔偿或超过600万新台币。
(安 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