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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洪远:农村金融服务需创新

□ 本报记者 蔡 靓

  近日,在 “农村金融发展新思维:创新服务与三农战略”专题论坛上,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宋洪远表示,要发展农村金融市场,应当以创新金融服务为重点,推进农村银行改革。

  农村金融问题突出

  宋洪远认为,农村金融在发展和服务方面主要有四个问题比较突出:“第一个问题是,金融责任的分工不明确,金融机构的功能和性质、业务定位不是很明确,政策性金融还比较缺失;第二个问题是,中国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的改革具有一定程度的舆论倾向;第三个问题是,目前来看,民间金融系统的发展还是比较缺失的;第四个问题是,农村的信贷和担保存在很大的障碍。”

  应树立正确理念

  关于下一步该如何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宋洪远表示,在农村金融改革发展理念和认识上要正确认识问题。根据调研,宋洪远提出要处理好四个主要问题:“第一是农村大金融和小金融的关系性处理,到底是该以发展大金融为主、发展农村金融基本的思路和理念是按照城市金融发展模式走,还是在农村发展小金融,要有自己新的理念,”他将农村金融关系的处理比喻为打仗:“有机械化正式部队,也有游击队,前一种是在城市强调规范,农村金融是后一种。”

  其次是风险防范和改善服务的问题。“我们要加强防范管理,农村最需要的还是服务,我认为服务是最重要的,”宋洪远说。

  三是信用体系和农村信用的问题。宋洪远认为,农村的金融意识不强,要加强信用体制风险防范、建立诚信体制。

  第四是在改革过程当中,尤其在政策执行当中,研究政策时要注意两个问题,一是我们的政策资金脉络要弄清楚,借鉴改革30年的经验,要更好总结基础实践;二是要考虑到国际经验。”宋洪远说。

  现有政策需落实

  目前关于农村金融的已有政策很多,宋洪远认为,关键是要落实政策。

  他指出,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和中央1号文件这两个文件主要是四个方面的政策,要特别注意落实问题。其中包括“两个发展”——要加快发展农村金融,要大力发展农村金融;“两个允许”——允许农村小型金融组织从金融机构融入资金,允许有条件的农村专业合作社开展合作。这两个文件提出的“两个发展”、“两个允许”就是放宽的政策,这个政策要落实下来。

  “还要落实金融支持政策。金融支持政策,在《决定》和1号文件分为两类,一类是投入政策,一类是支持政策,我们应该利用财税杠杆或者货币政策杠杆来实现税收减免和补贴,” 宋洪远说,“此外,关于金融机构的支持政策也要落实。农村有很多金融机构,我们要他们支持农村的发展,改善金融服务。《决定》对此提出了一些鼓励政策,这很好。过去只让农村金融机构服务,没有政策,可能没有积极性。有鼓励他们的政策,就要进行落实。”

  最后,宋洪远还指出,农村有一个很大的问题是担保问题:“三中全会《决定》讲得非常好,‘落实农村担保的范围’。为了落实这句话,今年1号文件又提出8个担保抵押物。1号文件要求,依法开展风险可控的大型农村生产设备林权使用权等贷款和应收账款、账单、注册商标专利权等贷款,加起来是8个品种,这正是落实政策的好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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