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值春耕播种时节,有关部门组织的“科技下乡”活动,为农民朋友带去了有用的科学技术和信息,对农民脱贫致富起到了重要作用,受到了农民朋友的欢迎。然而,笔者近日却发现,在农村竟出现了打着“科技下乡”幌子坑农害农的事情。
一些不法商贩利用农民急于致富的心理和对“科技下乡”的信赖,冒充农业科研单位的专家和技术人员招摇撞骗,将大量的假种子、假化肥、假农药等假劣农资卖给农民,牟取暴利,他们大多采取“游击作业”的方式,打一枪换一个地方,所售商品不开发票,甚至连个收据也没有,等农民发现所购的农资有问题,也无法维权。
近年来,一些人抓住农民急于致富的心理,利用农民缺少辨别真假商品的能力,法律意识淡薄,买到假冒伪劣商品自认倒霉等不利因素,打着送科技下乡的牌子大肆向农村出售假种子、假化肥、假农药等农资产品。
身价抬高,他们往往冒充农业科研单位、大中专院校的科研技术人员,吹嘘自己的产品是科研单位、大中专院校的最新科研成果,产量高、风险小、抗旱抗早熟,以迎合农民急于致富的心理。
打游击战。每当销售农资的黄金季节,这些人便从别处购进大量的假种子、假化肥、假农药,运到农村销售,今天在东村,明天转移到西村,采取打游击的方式,打一枪换一个地方,以逃避执法人员的检查。经验丰富的执法人员王贵兴介绍,这些人销售的农资产品多为“三无”产品,无生产日期、无厂名、无厂址。有的产品虽然有厂名、厂址、成份、含量等,但往往是经营者擅自从别处购买的假产品合格证、假说明书。
为此,工商部门提醒广大农民,在购买下乡销售的农资产品时,千万不要被“送科技下乡”之类的言辞蒙骗,务必“三看”:一看经营者有无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二看销售的产品是否是“三无”产品;三看是否出具正规发票,三者缺少一项都是非法的,从而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建议消费者,在购买农资产品时,一定要首选信誉可靠的经营者;虽然致富心切,但更要冷静核实广告宣传的内容,无确凿证据不能轻易交钱;不要贪图便宜购买劣质廉价产品。
可是一旦买了假农资怎么办?冠县消协人员陈玉清说,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