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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4月17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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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基础设施投入监督需到位

□ 蔡靓

  今年春季以来发生的持续干旱给脆弱的农业生产敲响了警钟,为改善农村生产条件和生活环境,政府和农民纷纷加大了对标准化农田、打井、修路、修渠等公益性基础设施的投资力度。但这部分投资数额大,回报期长,除农民集资、政府补助外,还需要农村金融部门的信贷支持。

  此前,国家早已加大了对公路建设的支持力度,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近日表示,自2007年1月银监会批准农发行开办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贷款以来,到2009年1月末已累计发放农村路网建设贷款约690亿元,共支持新建、改扩建农村路网项目670个,农村路网历程达到5.8万公里。

  投入力度大对农村的路网建设确实有很大的积极作用。新农村建设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离不开农村金融机构的鼎力支持。另一方面,农村金融机构应该支持城乡一体化建设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小城镇、中心村的规划、改造,加强对道路、农村饮用水、沼气、通讯、住房、广播电视、医疗卫生、电网工程以及农田水利、病险水库加固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改善农村生产和生活条件。

  然而,监督的缺位使得“村村通”目前还是一个美好的愿望。有的农村地区新修的路就已经崎岖不平,有的地方公路只能过一辆车。路网建设的监督,的确需要专门的监督机构深入到农村。

  除了路网,一些农村的其他基础设施条件也很滞后,例如电网负荷不够,经常跳闸断电,还有的地方不通自来水等,这些都会影响新农村建设的进程。而对公共设施投入资金的监督缺位则使得一些资金难以“物尽其用”。因此改善农村的基础设施条件加强监督力度也至关重要。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势在必行。

  有关专家提出,应完善科学合理的资金投入机制。要关注资金的收支情况,关注项目建设各个环节的合规、合法性和经济、社会效益。通过审计,督促资金主管部门对“三农”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尽可能地将资金直接拨付到项目,减少资金运行的环节;对“三农”项目,审计部门要检查立项审批程序,正确评价投入资金规模及预期经济、社会效益,督促有关部门进行科学论证和决策,防止和杜绝“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以完善资金投入机制,确保资金安全、完整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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