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安监总局副局长黄毅在接受专访时指出,针对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重点内容,安监总局将重点采取一些新的措施。
解决“严格不起来、落实不下去”的问题
针对目前各项措施一直不曾间断、但事故依然频繁发生的情况,黄毅说,造成这种状况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我们现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不均衡、安全基础比较薄弱的原因,又和我们经济发展方式比较落后等有关系。但是症结所在依然是存在着严格不起来、落实不下去的问题。
“严格不起来”是说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没有认真得到执行,仍然存在着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问题。“落实不下去”是这些年政府制定采取了一系列的重要措施,包括国务院提出的安全生产的12项治本之策,涵盖了安全生产的各个方面、各个领域,但是这些措施并没有完全落实。特别是没有落实到基层、没有落实到企业,没有落实到每一个员工。
所以,解决问题需要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来推进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来依法规范安全生产的行为,真正使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管理的轨道。开展“三项行动”也是为了进一步解决这些问题。
针对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重点内容,安监总局组织了16个调查督察组,对各地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总体部署,开展“三项行动”的进展情况进行了督察,对比较好的做法进行了调研、总结、推广。同时还将组织督察组、调研组深入各地区进行检查指导,从而推动三项行动扎实深入地开展。
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据统计,由非法违法违规违章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占事故总量的近一半,占重特大事故总数的百分之八十。很多事故,特别是一些重特大事故,经过事故调查分析之后发现大部分都是由于非法生产、违法生产、违规操作而导致的,
黄毅表示,此次按照生产执法行动针对的对象就是要严厉地打击安全生产领域各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而且对于这些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的行为,不仅要依法制裁、坚决取缔,同时对事故单位、直接责任人要绳之以法,该法办的法办,该加倍处罚的加倍处罚,该处分的处分。所以通过执法行动就要进一步加大打击非法经营行为的力度,同时也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所确立的各项安全生产的法律制度,真正实现依法治安、重点治乱,把安全生产工作真正纳入依法规范的轨道。
打击瞒报、失职渎职以及事故背后的腐败
黄毅表示,一方面是逐步建立健全整个责任追究的法律体系,一方面是发动社会各界,包括舆论进行举报。然后就是在调查每一起事故时都要认真查处事故背后有没有腐败的问题。
下一步争取设立全国统一的举报电话,类似于119、110这样的电话,举报起来更加方便、更加快捷。同时,让重特大事故快速报道的机制,以及事故查处的跟踪报道机制发挥作用。其次,是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的新闻发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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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下发推进“三项行动”通知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发通知称要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加强安全生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推进“安全生产年”目标任务落实。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治理,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切实加强和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加强安全教育,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提高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技能素质。
通知公布了“三项行动”的重点范围,主要包括煤矿、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化工、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物品、冶金、有色、石油、电力等工矿企业;道路交通、水运、铁路、民航等交通运输企业和渔业船舶、农机、水利等企业单位;以及近年来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单位等。通知并指出了执法行动、治理行动和宣传教育行动的主要内容。
(李彩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