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烟花爆竹流通协会是经河南省民政厅批准成立的省级社团组织。自2001年5月成立,目前,已发展成为拥有298个会员单位的省级专业协会,会员涉及省内批发经营企业和省内、外生产企业,在社会上赢得了良好信誉。截至2008年底,河南省烟花爆竹流通协会共发展会员单位298个,供销合作 社系统县以上批发企业142个,省外生产经营企业156个。目前已基本形成了机构健全、制度完善、管理规范、运作顺畅、凝聚力不断增强的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民间团体。
积极争取政策,营造宽松环境。2004年,省政府颁布了《河南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决定的实施意见》,该文明确了省供销合作社的职责和供销社系统的经营地位。为确保省政府文件精神得到有效贯彻落实,通过协调,省政府办公厅又下发了《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知》。
2006年初,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颁布后,河南省人大为规范省政府文件,下发了《关于省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情况的通报》。该《通报》中涉及文件中有关烟花爆竹归口经营的合法性问题,提出烟花爆竹归口经营违反了有关政策,要求予以废止。协会为维护行业的整体利益,维护供销合作社的经营主渠道地位,多次向省人大等有关部门汇报情况,反映我们的意见,通过多种形式的协调,使省人大做出了暂不废止省政府及办公厅文件的意见,为供销社系统烟花爆竹经营创造了宽松的外部环境。
制定自律公约,规范经营行为。协会制定了《河南省烟花爆竹流通协会自律公约》,组织会员单位举行了诚信经营单位签字承诺仪式。同时加大宣传力度,针对系统内部、同城企业之间、市县企业之间出现的个别恶意竞争、扰乱市场的行为,按照《公约》的要求适时给予警告和批评,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各会员单位的自律意识,较好地维护了正常的经营秩序。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标准化考评办法》(试行)规定和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要求,协会大力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对供销合作社系统内经营单位专用仓库和专业运输车辆情况认真进行了调查摸底,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配合有关部门督促其及时整改。通过督导,系统内大多数企业的软、硬件设施得到了较大提升,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140余家批发经营企业通过了新的标准验收,为安全经营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