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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4月3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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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亿元力助农村青年(大学生村官)创业


  今年以来,江苏省连云港市农村信用联社(东方农村合作银行)与市、县(区)各级团组织高度重视农村青年(大学生村官)创业的小额贷款问题,市农村信用社行业管理组与团市委联合下发《关于金融支持农村青年(大学生村官)创业的意见》,安排2亿元创业小额贷款专项资金,着力解决创业过程中的资金瓶颈问题,引导和帮助农村青年(大学生村官)就地创业、农民工返乡创业,提高致富本领。

  积极支持创业项目。一是主要支持用于种植业、养殖业等农业生产和创业项目所需的购买原材料及农用物资提供资金;二是为加工、运输、流通等个体经营创业项目配套服务的个人经营性所需提供资金;三是为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等提供资金。

  加强创业金融服务。对符合创业致富条件的农村青年(大学生村官),在贷款手续和利率上实行政策倾斜。一是遵循“先授信,后放贷”的原则,根据创业规模、道德品质、信用记录、经营能力、偿债能力等因素进行授信,授信额度原则上为3万元(也可根据创业者的实际情况和需要作出额度调整),其中符合信用户条件可实行信用贷款,授信额度为1万元以内;二是创业小额贷款原则上按各联社同期同档次贷款现行利率优惠10%,最低不得低于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三是贷款发放期限根据贷款用途、生产周期、综合还款来源合理确定,原则上为一年以内;四是探索建立创业小额贷款“绿色通道”,坚持“四优先”,即优先调查、优先评级、优先授信、优先发放贷款;五是采用抵押、质押,自然人担保、法人担保等多种担保,积极推动“公司+农户”、“公司+中介组织+农户”、“公司+专业市场+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信贷+保险”等信贷模式,提高农村青年(大学生村官)初次创业的成功率。

  加强创业贷款管理。本着“方便青年、灵活多样、覆盖风险”的原则,因地制宜,积极探索适合当地农村实际、可操作性强的贷款方式。一是按照制订的贷款管理办法和流程进行,确保借款人本人上柜办理业务;二是信贷人员与农村青年(大学生村官)创业人员建立密切的联系制度,建立详细的客户资料,了解和掌握创业项目的经营情况和贷款使用状况,加强贷款的跟踪检查和管理,按期收回贷款;三是建立创业小额贷款工作约束机制,明确划分贷款调查、审批、发放、管理及收回等各个环节的责任。(惠国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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