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上一篇  
2009年3月31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返回版面  
  版面导航

汽车灭火器问题不可小视


  近日,山西省繁峙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在配合当地安全部门进行汽车灭火器专项检查时,发现汽车灭火器存在不少问题,对车辆的安全救护工作形成了很大的困难。

  在检查的98辆汽车的车载灭火器中,有18个灭火器已经过期,有14个用粗铁丝牢牢地绑在汽车上,使用时根本无法及时拿下来,有23个灭火器放在后备箱等不容易拿到的地方,也就是说,至少有56%的汽车灭火器在使用时会存在一定的问题,或者根本无法使用。

  汽车上不但需要配备灭火器,同时需要质量可靠,操作方便,并且在保值内的灭火器。如今,虽然绝大部分汽车都配备了灭火器,但是真正在汽车发生火灾时能起到作用的,还不到50%。汽车配备灭火器是交通安全部门的要求,但是汽车驾驶员在驾校学习时,根本没有学习如何使用灭火器,在汽车年检时,也不会对汽车灭火器进行年检,因此灭火器过没过期,绝大部分驾驶员并没有十分在意。

  由于汽车灭火器虽然有必须配备的要求,却没有放置位置,如何年检,以及对驾驶员使用灭火器的相关培训,因此汽车用灭火器要保持良好的使用状态,便成为驾驶员自身的自觉行动,也就造成有相当一部分汽车驾驶员对灭火器的配置存在应付思想,一旦发生汽车火灾,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汽车被烧毁,欲哭无泪。

  因此,对于汽车用灭火器的配置与使用,不但应列入驾驶员学校的必学内容,而且也应列入汽车年检的必检项目,以刚性的制度来规范汽车用灭火器的配置,放置与检测,使用,使车用灭火器不应成为汽车的摆设,而应成为灭火时最及时有效的武器。 (曹申义

3上一篇  


报社简介 - 广告服务订阅报纸 - 记者查询 - 记者站联系方式
中华合作时报、中国合作经济、中国农资的电子版内容版权归中华合作时报社所有 转载请联系本网站管理员并注明出处
特别声明:本站若有侵害其他单位与个人权益的文章或内容,请尽快告知本站管理员,将立即删除
电话:010-63703494 传真:010-63702680 电子邮件:web@zh-hz.cn
京ICP备050315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