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上海市工商局继续对消费者投诉较多的电动自行车开展了集中检查,对电动自行车销售的区域进行了质量监测。监测共涉及上海市21家经销企业经销的21个批次的电动自行车。
经检测,合格的有12个批次,不合格的9个批次,合格率为57.1%,不合格的产品均存在着产品功能、整车重量、最高车速和把立管静负荷等多项指标不合格的情况。
整车重量超标容易导致车辆的运动惯性增大,行驶中的安全隐患加大。如由上海燕兵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经销的标注为上海方敏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鹿贝尔”规格型号为TDR01Z(生产日期为2008年11月)的电动自行车,整车重量为73.4kg,远远超过国家标准应不大于40kg的规定。
车速过快,消费者行驶中不易控制,且车辆本身的强度无法承受,也极易造成安全事故。由上海奉贤区天旺自行车商店经销的标注为“赛秀”牌规格型号为“尊豪”(生产日期为2008年10月)的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可达32KM/H,超过标准的60%。此外,该车的整车重量达到了67.2kg。
针对此次监测结果,工商部门已要求经销企业立即停止了不合格商品的销售,并依法对其经销不合格商品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摘自中国质量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