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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3月27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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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担保机构与银行合作取消注册资本1亿元门槛


  本报讯  日前,银监会下发《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与担保机构开展合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指出:“有关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合作的担保机构注册资本应在一亿元人民币以上的规定已不再适用。”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与担保机构开展合作,取消与担保机构合作的注册资本金起点限制。

  此举充分说明时下在金融危机冲击下,国家高度重视担保机构的作用,银监部门大力支持担保机构的发展,更有助于担保业的做大、做强。(冯华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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