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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3月13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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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县发布农资消费安全警示


  本报讯  为防止假冒伪劣农资商品充斥市场,规范农资经营流通秩序。日前,山西沁县供销合作社向社会发布了农资消费安全警示。

  该社温馨提醒农民消费者在购买农资商品尤其是化肥、农药、农膜时,要注意查验经营者的有关证照,合法农资经营者除应有《营业执照》外,还应当具备本行业的经营许可证、厂家的授权委托书;选购农资商品时要仔细查看包装是否规范,标签是否完整,有无合格证,厂名厂址、商标标识、生产日期、失效期及使用说明等。为了方便解决纠纷,购买农资商品时一定要索取购物凭证,并保留少量样品,以备发生问题时更好地分清责任。       

  (申建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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