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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2月27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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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持生产是价格调控重点

本报记者 师容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司长曹长庆在日前召开的化肥价格座谈会上指出,化肥价格放开后,生产和消费的矛盾可能会更加突出。而扶持生产、保证供应,仍将成为化肥价格调控的重点。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司长曹长庆在讲话时指出,要高度关注改革后化肥价格调控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化肥价格放开后,生产和消费的矛盾,特别是资源省市和消费省市、产地和销地之间的矛盾可能更加突出。因此,稳定化肥价格的责任更重了,工作的难度更高了。对此,一要冷静观察,加强分析。现在放开化肥价格的政策刚刚实施。从原来实行政府指导价,到放开由市场形成价格,无论是生产环节、流通环节、消费环节,还是监管环节,都有一个转变观念、逐步适应的过程。改革后化肥的生产、流通、消费,以及调控中是否还存在问题,也需要有一段时间检验。在完全按照市场机制运作的情况下,是否会再出现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需要高度关注。因此,现在还不能说改革就完全成功了,还要冷静观察。而且,化肥生产、流通、消费等各个环节涉及面非常广,相关调控职能分散在发改、工信、财政、商务、工商、质检等各个部门,如何统一认识,做好化肥价格调控工作,需要各方面共同努力。二要积极引导,促进生产。化肥价格的稳定,起决定性作用的是供应能不能满足需求。因此,扶持生产是调控的重点。在这次改革中,暂时保留了各项优惠政策,就是考虑到化肥生产、消费等各个方面都要有一个平稳的过渡过程。而且化肥是涉农产业,消费对象是农民,承受能力较低,化肥产业的健康发展也离不开政府的扶持。各地要积极研究采取措施,促进化肥生产,为稳定化肥市场价格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三要完善措施,规范行为。在化肥价格放开的情况下,采取什么政策措施调控市场,稳定价格,需要我们深入研究。很多省市提出要扩大储备规模,完善储备制度,这是放开价格后调控市场的一个重要手段,各省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进行探索。同时,也要切实加强对化肥生产经营企业价格行为和市场行为的监管,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防止价格不合理上涨,保护农民的切身利益。

  在谈到今后化肥价格的调控工作时,曹长庆提出,在化肥价格实行市场调节的情况下,要更多地运用储备吞吐、进出口调节、信息引导等措施来稳定化肥价格。这些政策措施过去在化肥价格调控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能否适应当前新形势的需要,还需要不断总结完善。供求平衡仍然是稳定化肥价格的基础。在总量平衡的情况下,化肥生产结构也要与需求相适应,包括区域之间的结构要平衡,产地销地之间要做好衔接;产品的品种结构要平衡,根据农民用肥的实际需求合理安排生产;季节之间也要保持平衡,合理安排淡旺季的生产、储备和销售。在供求平衡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完善化肥价格调控政策。一是加强价格监测预警。二是健全储备制度。在价格放开后,企业常年生产和季节消费的矛盾更加突出,通过储备调节,实行淡储旺销是稳定化肥价格的主要手段。目前国家储备总量已经大幅度增加,具有相当规模,关键是地市一级化肥储备制度也要建立起来。要进一步研究储备调节的方式方法,研究化肥储备企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挂钩问题,最大程度地发挥储备稳定价格的作用。三是完善关税政策。把握好关税调节的时机和力度,使化肥能够在淡季适当出口,旺季留在国内消费,保持国内供求基本平衡。从长期来看,化肥作为资源性产品,应当尽量减少出口,主要供应国内市场,保持国内供应适度宽松。四是研究制定《稳定化肥价格工作预案》,针对化肥供求和价格变动可能出现的情况,提出相应的应对措施。一旦出现化肥价格异常波动,能够及时出手,有条不紊的开展工作,迅速稳定市场,稳定价格,做到未雨绸缪,有备无患。五是完善对农民的补贴制度。农资综合直补一般是一年一次,年初就确定补贴数额。但农资价格是波动的,在价格上涨,特别是上涨较多的情况下,要更好地运用补贴手段,弥补农民种粮成本增支,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农业生产稳定发展。

  当前,春耕生产在即,这也是改革化肥价格形成机制后第一个用肥旺季。曹长庆指出,据测算,今年春耕期间氮肥、磷肥、钾肥均供大于需,供应是有保障的,需求也保持基本稳定,为保持化肥价格基本稳定创造了良好条件。但同时也要看到,一方面,由于去年上半年化肥原材料价格暴涨、下半年化肥价格下降较多,一些化肥生产企业出现停产、减产、转产现象,给化肥市场供应带来了一定影响;另一方面,即使总量是有保障的,但由于各地区资源状况、用肥结构、备肥进度和分布情况不同,也不能完全排除个别地区、个别时段出现化肥供应紧张、价格异常波动的可能。为此,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对春耕期间的化肥供应和价格稳定工作千万不可掉以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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