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有关山西鼓励群众举报各类煤矿隐患和事故的消息在人们心中激起涟漪。让人感叹的不是事故本身,而是“重大举报可给予1万元至5万元人民币的奖励”。为了有效遏制事故发生,也为了打击事故瞒报谎报等行为,对安全生产隐患和事故举报的制度已经出现很久,具体到各地,也接连出现了相应执行措施。但是举报制度出现这么多年以来,是否取得了很好效果,在操作过程中又遭遇了怎样的尴尬呢?
2008年,在安全生产领域发生了一件震惊全国的事,就是《瞭望东方周刊》的记者孙春龙以博客的方式披露了山西娄烦尖山铁矿排土场“8·1”特大垮塌事故,提出死亡人数远远超过官方公布的11人,此事被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亲自批示后才公之于众,国务院也成立了调查组。目前娄烦矿难事故六名责任人已经受审,等待判决。
但是,令人无奈和质疑的是,当“11人”数据遭到了社会公众的普遍怀疑、不断有知情者向有关部门举报时,并没有引起重视,直到10月份才引起关注。这是不是是另一个角度说明,举报制度本身存在着一定问题和缺憾?
举报制度出台已久
早在2001年,山东省安监局就向社会公布了安全事故隐患举报电话。安监部门表示会对举报的安全事故隐患和重大问题及时登记备案,并组织、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同年,江苏省政府也实行了省、市、县三级安全生产隐患有奖举报制度,并同时公布了省及十三个省辖市的举报电话。举报人的奖金从100元至5000元不等,每半年奖励一次。
按制度出台的初衷,是要对安全生产起到明显促进作用。隐患举报于事故前,可以减少事故发生;事故举报于事故发生后,可使瞒报谎报迟报事故大白于天下,维护受害者的权益。从各地出台的措施来看,大部分安监部门也公布举报电话和邮箱等,让举报者把举报信息传达给安监部门,还有一部分是政府部门直接接收举报信息,再分派给相关部门去审核检查。
但是,此制度实行这么多年来却没有特别骄人的成绩,甚至,发生了举报者被迫害被打击的案例。在河北尉县矿难瞒报事件中,很多遇难者家属就是惧怕被打击报复,面对采访和调查而选择沉默。
执行中何故遇冷
早期,举报人都是通过信函、电话、传真、上门反映等方式进行举报,如今随着网络技术发展,现在电子邮件、网上发帖等方式也在流行,如果采用匿名方式,这在一定程度上隐藏了举报者的真实身份,保障了他们安全,避免遭受迫害;而另一方面,也是举报者试图借用媒体的力量引起公共的重视,进而引起政府和相关部门的重视。但是,他们要面对两种情况——
情况一:遭受迫害。从孙春龙的案例可以看到,他所遭受的压力可想而知,甚至会有生命危险。为什么?自然是那些隐患企业和事故单位的责任人为了维护既得经济利益,不择手段对举报人加以迫害。这种情况在山西襄汾矿难中这种情况也有体现。
情况二:举报信息“石沉大海”。暂时没有数据显示举报隐患和事故的信息在所有隐患整改和事故处理中占多大比例。但是有一些情况我们不能忽视,就是某些事故持续长时间的举报并没有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有知情人士指出,河北蔚县煤矿事故在被曝光前,坊间就早已传言,但一直无官方反应。为什么这些信息未能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事故企业还能堂而皇之地生产,此间问题可见一斑。
为何奖金发不出去
据记者调查,奖励举报的额度有差别,多到5万,少则几百。在山西省煤炭工业局日前出台的《煤矿隐患及事故举报奖励制度》中,开出的“价码”是:一旦举报事项经查证属实,且举报事实尚没有他人举报、或有关部门在执法检查中未发现,对举报人酌情给予1千元至1万元人民币的奖励,对重大举报可给予1万元至5万元人民币奖励。这与山西今年来煤矿事故频发、重特大矿难受格外关注有关。因为一些煤矿依然游离在监管之外,违规违法生产并没有被有效遏制,山西省期望用此种方式作为煤矿安全的监管补充,帮助进一步发现和整改隐患、减少事故发生。
但是跟实际存在的隐患和事故数目相比,为什么举报者还是寥寥无几呢?在佛山市禅城区重大安全事故隐患举报热线就曾经一度遭遇尴尬。据了解,这个举报热线开通以来,接到的举报电话寥寥。在2005年的时候,禅城区按预算就能每年拨划10万元甚至更多的专项资金,对举报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的违法行为的举报者进行奖励。但是,热线从2004年12月1日开通后,只在最初的时候接到3个举报电话,而且这3个电话举报都是匿名,所以第一个月的举报奖金实际上1分钱也没发出去。
热线不热,是否说明不存在安全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的违法行为?当然不是。举报者担心自己可否被保护。一方面,如果是实名举报,能否保证举报者的资料不被泄露,或者不被被举报单位获知,在有条件的情况下,是否可以采取“举报人保护”措施,保证举报者及其家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一方面,如果是匿名举报,政府和相关部门能否尊重举报者的意愿,核查举报内容,却不去深究举报者的身份。
如果举报者遭到迫害,除了追究迫害者的责任,还要对泄露举报者资料的人进行严惩。如果出现当事人收买举报人的情况,应该怎么处理。这些情况都应该细化到相应的措施、条例中。
另外,造成“热线不热”的局面,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宣传还不到位,很多人并没有意识到举报的作用。
改革时机已到
举报遭遇尴尬也是公众对于举报制度的不认可,或者保留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思想。
举报制度之所以出现,是因为在我们实际安全生产工作中,隐患被忽视、事故被瞒报谎报漏报迟报的情况的确存在。而隐患和事故举报原本可以成为安监部门对安全生产监管的一个补充,把监察触角伸到他们难以看到或者一时疏忽的地方。但是,在实行了这么多年依旧没有明显效果,相关部门是不是应该抓住症结,考虑改进方式,或者改变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