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农民日报》 记者2月3日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了解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商务部、农业部、监察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日前联合下发了《2009年整顿和规范农村市场秩序工作方案》,要求各地认真抓好落实。
方案明确了各部门的相关职责。其中,工商总局负责化肥、种子、农药等农资市场监管、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农村广告监管、涉农合同监管、农村消费者权益保护、涉农商标专用权保护、农村经纪人培育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登记服务等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农村市场价格监管工作。质检总局负责进一步从生产源头加大对农资、建材、家电下乡产品等重点涉农产品的专项打假与治理工作力度。商务部负责继续扎实开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扩大“农家店”覆盖面。农业部负责继续做好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斗争部际协调小组的牵头协调工作,以源头治理、大要案查处为重点,积极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大力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继续加大对农产品生产过程中质量的监管力度。监察部将进一步加大对制售假劣农资、危害农村食品安全等群体性、区域性损害农民利益问题的监察力度。供销总社负责做好农业生产资料的供应工作。
(李海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