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篇4  
2009年2月6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返回版面  
  版面导航

改革发展勿忘社会责任

□ 王其明 姜琳

  无论是美国的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金融风暴还是2008年闹得沸沸扬扬的问题奶粉事件,都从一个侧面暴露出企业社会责任的缺失,而前不久深圳市23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共同签订的履行社会责任公约,则反映出银行业作为特殊行业的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是其义不容辞的义务。

  社会责任缺位

  随着科学发展观的提出和构建和谐社会观念的确立,企业树立社会责任意识已成为可持续发展战略的现实需求,而对以“合作制”为产权基础的农村信用社而言,要想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保持长期稳定的竞争优势,就必须与社会环境相适应,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

  农村信用社树立社会责任意识,就要求其在业务发展的同时,除了要考虑股东的利益和企业本身的利益之外,还应适当考虑与企业行为有密切关系的其他利益群体及社会的整体利益;除了要考虑其行为对自身是否有利外,还应考虑对他人是否有不利的影响。

  毋庸讳言,在深化改革的五年间,农村信用社虽然在法人治理结构、资产质量、盈利能力等方面都有了极大的改善,但从总体上来说,农村信用社还没有真正把社会责任纳入到改革发展的议事日程。原因是多方面的:部分人认为农村信用社承担了社会责任,会增加其经营成本,削弱其核心竞争力。还有部分人认为承担社会责任那是国有商业银行的事,与历史包袱沉重的农村信用社无关。再则,监管部门也没有把社会责任作为对农村信用社监管评级的一项考核指标,客观上使得农村信用社对社会责任的淡漠。

  破除两种错误认识

  一是认为农村信用社承担了社会责任,会增加其经营成本的观点。事实上,从经济学角度分析,树立农村信用社的社会责任意识将会提升企业的社会形象,改善与政府、公众及利益相关者的关系,短期的成本会有所增加。从长期看,会促进农村信用社的管理创新,提高员工的忠诚度和归属感,长期成本不仅不会增加,反而会有所下降,长期的经济效益将会逐步得到显现。二是认为承担社会责任是国有银行的事,与己无关。原因在于,农村信用社作为我国支农的主力军具有广泛而密切的利益相关者,9亿多的农民需要他们的扶持,这几年各级政府和监管部门无论是在税收还是政策上都给予了相当大的优惠,就是考虑到了农村信用社沉重的历史包袱和服务三农的光荣使命,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农村信用社比国有银行更有义务承担社会责任。

  树立社会责任的现实意义

  一、从完善产权结构考虑,农村信用社应当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树立农村信用社的社会责任意识,是利益相关者理论在公司治理中的体现,更是对农村信用社股份合作制产权结构中“合作基础”内涵的纵向伸展。很难想象一个片面追求规模效应、速度提升的信用社,会有多大的社会责任,而一个社会责任缺失的信用社又怎么会把立足三农,服务社区贯穿于业务经营的始终呢?因此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树立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可以巩固以合作制为基础的农村信用社的产权结构,促使其将更多的人力物力投入到新农村建设中去,为广大股东谋求最大的社会利益。

  二、从信用社的历史使命看,承担社会责任义不容辞。农村信用社作为服务三农的金融机构,三农的发展事关国民经济的全局,因此政府给予农村信用社很多政策上的扶持,党的十七大报告中也明确指出,在新农村建设中要加大对三农的支持力度。同时在经济危机迫使很多农民工返乡的现实状况下,农村信用社理应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以服务农村区域经济发展为己任,积极扶持弱势群体,参与各类社会救助活动,为农村经济繁荣和城乡协调发展做出贡献,为打造精品社区银行增加声誉筹码。

  三、履行社会责任是增强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手段。随着我国金融改革的逐步深入,国内外各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逐渐出现,农村信用社对农村市场的垄断局面正在被削弱。在严峻的竞争形势下,农村信用社应树立大局意识,摒弃短期利益的错误观念,应充分认识到履行社会责任就如同企业的品牌一样是增强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手段,这也就是为什么三鹿的问题奶粉事件导致整个企业崩溃,而在汶川地震中积极捐助的王老吉,却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认可,销售连创新高的原因。

  承担社会责任使农村信用社原本的功利性价值观注入了非功利性价值的内容,农村信用社承担社会责任,并不会像传统观点所认为的那样会束缚其发展,反而会给农村信用社带来更大忠诚的客户群体和更为广阔的可持续发展空间。因此说认真履行社会责任,是农村信用社实现可持续发展责无旁贷的现实选择。

下一篇4  


报社简介 - 广告服务订阅报纸 - 记者查询 - 记者站联系方式
中华合作时报、中国合作经济、中国农资的电子版内容版权归中华合作时报社所有 转载请联系本网站管理员并注明出处
特别声明:本站若有侵害其他单位与个人权益的文章或内容,请尽快告知本站管理员,将立即删除
电话:010-63703494 传真:010-63702680 电子邮件:web@zh-hz.cn
京ICP备050315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