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下乡”放大农村近7倍购买力
《人民日报》消息 从商务部获悉:目前家电下乡推广工作全面铺开,放大了农村近7倍的购买力,元旦后各地下乡产品销售逐渐加快,从元旦到1月中旬,各地共销售下乡产品超过16万台(部),是2008年12月份总销量的90%,其中洗衣机销量超过12月份销量的4倍。
商务部和财政部在山东、河南、四川进行彩电、冰箱(含冷柜)、手机三类产品“家电下乡”试点一年多来,极大地调动了农民消费积极性,下乡产品成为农民购买家电的首选,销售增幅比全国平均水平高30个百分点以上。
(龚 雯)
山东省章丘市绣惠镇农民赵庆兰花799元买了一台澳柯玛半自动洗衣机。不久,政府“家电下乡”补贴103.87元打到她的“涉农补贴一本通”上。她高兴地说:“省下的钱能买十来斤猪肉,相当于政府给咱家送年货了。”
像赵庆兰一样受惠于“家电下乡”补贴政策的农民,目前在山东已将近90万户,有超过100万台家电走入山东农家。统计数据还显示,近年来,虽然家电价格连年下降,农民用于家电的开销却逐年上升。“家电下乡”找准了方向,有力提升了农村消费能力。
“家电下乡”意义之重大、影响之深远,不仅因为家电普及能快速提升农村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也不仅因为家电消费之于农村,如同楼市、车市之于城市,涉及面广、拉动作用大,更因为“家电下乡”对我国当前应对金融危机、进一步启动农村消费启示良多。
进一步启动农村消费,财政政策应多管齐下。仍以“家电下乡”为例,国家应按步骤逐渐扩大下乡家电范围,如太阳能热水器等环保节能型“泛家电产品”,只要农民需求强烈,也应积极促进其“下乡”。同时,应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消费环境建设,如改善生活用水条件,使农民不仅能买得起、更能用得上功能多效果好的全自动洗衣机。
进一步启动农村消费,金融机构应大力帮忙。金融是活跃经济的血液。据调查,不少农民希望能像城里那样,购买家电有灵活低息的分期付款方式。其实,农民住房贷款业务已在山东寿光成功运转,有关部门可以引导有资质的银行,尝试开发家电、运输车辆等大宗产品“下乡”分期付款业务,以加速农村消费升级换代。
进一步启动农村消费,还应注意“好”字当头促增长。如“家电下乡”宜与鼓励家电“以旧换新”的循环经济政策密切配合,优先保障对中低收入家庭的购买补贴。同时,列入“下乡榜”的家电、汽车生产厂家在销售乃至售后服务环节应更多吸收当地劳动力,以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回馈农民消费热情,让农村消费能够更好更快地促进经济发展。
(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