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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月23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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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晋煤公路外运计划已确定


  本报讯 1月 19日,据山西省经委介绍,该省今年上半年重点煤企公路煤炭外运计划已经确定。4家重点煤炭企业的600万吨煤炭将通过公路外运出省。 

  长期以来,铁路运输能力不足制约着本省煤炭向省外运输,为缓解铁路运力紧张矛盾,支持重点煤炭企业的煤炭销售,山西省决定今年上半年安排重点煤炭企业公路出省煤炭外运计划600万吨。其中,阳煤集团300万吨、山西焦煤集团100万吨、潞安能源150 万吨、晋城煤业50万吨(包括长治地区赵庄矿的煤炭、煤泥)。据介绍,为抑制和打击无序经营、哄抬煤价、现金交易、偷漏税费、超能力生产等不法行为,本省对煤炭公路运输有严格的要求。全省范围内,除国有重点煤炭企业和中外合资煤矿以外的其他煤矿,其通过公路出省销售的煤炭,统一由省煤炭运销集团公司及所属公司与省外用户签订公路煤炭购销合同。凡未与煤炭运销集团公司及所属公司签订购销合同的煤炭,不得通过公路出省销售。本省在各出省口设立煤焦管理站,在对拉运地方煤炭出省的车辆查验公路相关出省附票,并查验完税凭证,凡未持有有效完税凭证的一律视为非法经营煤炭。对此类煤炭,有存放煤炭条件的站点要求没收非法经营煤炭;不具备存放煤炭条件的站点要求补缴税款,并处应交税款5倍的罚款。同时,省内各市、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未经省纠风办和物价部门批准,不得随意设卡阻拦拉运重点电煤运输的车辆或乱收费,以保障电煤运输畅通。(常 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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