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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月13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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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地铁:出事即出局 安全就奖钱
承建期无事故施工单位可获奖励100万

  本报讯   自杭州地铁塌陷事故发生后,地铁安全就成了热点词。近一段时间,上海、西安地铁相继发生事故。元旦前后,西安地铁工地连发两起火灾。为此,西安市地铁办会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召开全线安全生产大会,21家施工单位立下安全生产“军令状”。

  西安市对两起火灾事故责任单位作出严惩:两年内,四家责任单位(两家施工单位,两家监理单位)退出西安建筑市场,并分别处以罚金;事故单位向社会公开致歉;一票否决两家施工单位2008年的创优资格。

  西安市地铁办相关人员介绍,如此严厉的事故处理,表明了西安市政府“铁腕”治理安全生产事故的决心和能力。

  同时,西安市地铁办与参加西安地铁建设的21家施工单位、12家监理单位、21家勘察设计单位,分别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和协议。签订协议的21家施工单位,在15天内,每家分别向西安市地铁办缴纳300万元安全生产保证金。

  据悉,按照责任书规定,承建合同期内,一旦在地铁施工中发生人为事故,西安市地铁办将对其缴纳的300万安全生产保证金予以没收;未发生安全事故的,西安市地铁办将如数返还施工单位,同时也将给予100万元的奖励。除对施工、监理单位收取安全保证金外,将加大安全质量小事故的奖罚力度,奖罚标准在原定基础上提高3-4倍,实行重奖重罚。

  链接:2008年12月30日,西安地铁二号线F9地裂缝施工点发生火灾;2009年1月2日,二号线钟楼站右线隧道内起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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