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月11日召开的全国质检工作会议上传来消息,我国将建立质量安全巡视制度、明察暗访制度和举报奖励制度,拓宽信息来源渠道,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掌握质量安全违法线索和行业“潜规则”,以加快建立质检系统统一的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平台。
国家质检总局局长王勇在会上表示,对已监测到的质量安全风险和获取的违法违规线索、行业“潜规则”,从总局到基层局都要及时进行风险研判,对倾向性、苗头性、疑问性以及重大的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及时提出处置建议。对系统性的质量安全风险,及时发出预警,形成一套卓有成效的质量安全风险研判机制。 针对质量安全风险,王勇强调,要快速应对,妥善处置,特别是对已发出预警的系统性质量安全风险,要根据风险的程度和范围迅速启动应急机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对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缺陷产品,要坚决召回。
针对滥用添加剂、使用非食品原料、滥用农兽药、违规使用特种设备等多发违法违规行为,质检总局提出加强食品质量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的风险监测,加快建立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制度;针对掺杂使假、偷工减料、无标生产、计量欺诈等多发的违法违规行为,质检部门将加强日常抽查监测;针对质量安全问题严重的重点产品、重点设备、重点行业和重点地区,将加大监测力度,及时发现质量安全风险。
记者同时了解到,2009年,国家质检总局将加快起草新的《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提出我国质量工作任务和奋斗目标,发挥好质量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和保障作用。同时,深入开展质量竞争力指数研究与测评工作,完善宏观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每季度召开一次质量状况分析会,每年向国务院报告一次质量状况,每年出一本质量状况白皮书,为政府宏观经济决策服务。各直属局、省(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要认真分析当地质量发展状况,向地方政府作专题汇报,每年要提交一份有分量的质量分析评估报告。各基层局要加强对质量状况的分析,及时向地方政府报告,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 (尤 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