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商务部 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为积极应对金融危机影响,保持外贸稳定增长,2008年12月31日,商务部会同海关总署联合发布了2008年第120号和121号公告,调整加工贸易限制类和禁止类目录。本次从限制类目录中剔除1730个十位商品编码,具体涉及纺织品、塑料制品、木制品、五金制品等,占加工贸易限制类产品总数的77%,涉及加工贸易出口额约300亿美元;从禁止类目录中剔除27个十位商品编码,主要涉及铜、镍、铝材等产品,涉及加工贸易出口额约15亿美元,占禁止类总金额的30%。
报社简介 - 广告服务 - 订阅报纸 - 记者查询 - 记者站 - 联系方式中华合作时报、中国合作经济、中国农资的电子版内容版权归中华合作时报社所有 转载请联系本网站管理员并注明出处特别声明:本站若有侵害其他单位与个人权益的文章或内容,请尽快告知本站管理员,将立即删除电话:010-63703494 传真:010-63702680 电子邮件:web@zh-hz.cn京ICP备050315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