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入“三放宽”
2008年银监会提出,农村金融机构准入政策上实行“三放宽”,即放宽投资比例限制、投资地域限制和风险处置融资渠道。
省联社改革三原则
稳定县域原则。按照“维护和保持县(市)级联社的独立法人地位”的精神稳妥推进。
因地制宜原则。不能搞一刀切,要充分发挥当地的积极性,鼓励大胆探索创新。
积极稳妥原则。应以规范完善现有省联社管理体制为重点,在此基础上,在东中西部各选择少量省份先行试点。
改革 “三推进”
以稳定县域为基础,稳步推进省联社改革;以产权改造为核心,稳步推进股份化进程;以政策扶持为激励,稳步推进经营机制转换。
监管“三提升”
以风险监管为根本,全面提升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健康度;以分类监管为抓手,全面提升监管有效性;以联动监管为手段,全面提升监管质量和水平。
服务 “三突破”
以完善制度为重点,力争在解决农民“贷款难”问题上取得重大突破;以扩大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为助力,力争在培育农村金融市场竞争机制上取得重大突破;以金融创新为依托,力争在提升“三农”服务水平上取得重大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