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对农资人来说可谓是多事之秋,上半年化肥价格一路水涨船高,出口大门随之关闭;到了下半年,随着国内货源供大于求的趋势严重,厂家要求出口大门重启的呼声四起。出口关税——这个直接反映市场和参与市场调节的杠杆倍受农资人的关注,可以说,每一次关税的出台都牵动着整个市场的脉搏和所有农资人的心。
关税第一波:限制资源外流
自2008年2月15日起,对部分化肥产品出口关税税率进行调整,即调整磷酸氢二铵、磷酸二氢铵及磷酸二氢铵与磷酸氢二铵的混合物的出口暂定税率,2008年2月15日至9月30日税率提高至35%;2008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仍实行20%的税率。另外,对部分含磷复合肥开征出口暂定关税。
磷肥出口关税再次上调,主要目的是为了限制资源型行业的产品出口。据悉,2007年我国磷酸二铵净出口量为143.14万吨,同比增加208.47万吨,由于出口增长以及成本推动,2007年底,磷酸二铵及复合肥价格较年初涨幅分别达到53.1%和62.8%。面对日益高涨的农资价格和春耕这一关系中国亿万农民生活的大事,国家新关税的出台有利限制了资源的外流,将中国农民的利益放在首位。
关税第二波:确保春耕
在2008年4月20日至9月30日国内用肥旺季内,对所有贸易形式、地区、企业出口的所有化肥及部分化肥原料在现有出口税率基础上,加征100%的特别出口关税。加征特别出口关税后,化肥出口税率将为100%至135%不等。
进入3月份以来,我国春耕自南向北普遍展开,全国进入了化肥使用旺季。而受国际能源和粮食价格大幅上涨的影响,国内、国际市场化肥价格差异不断扩大,拉动了化肥出口大幅增长。今年前两个月尿素出口171万吨,同比增加250%,磷酸一铵、磷酸二铵分别出口25.9万吨和31.5万吨,同比分别增长280%和130%。出口的过快增长加大了国内化肥价格上涨的压力,同时也造成了国内部分地区、部分品种化肥供应紧张。为保证今年春耕的顺利进行,关税再次提升。
关税第三波:抑制过快增长
自2008年5月20日起至12月31日止,对所有贸易形式、地区、企业出口的磷产品,在现有出口税率的基础上,以出口完税价格为基础,加征100%的特别出口关税。
一季度我国化肥产量增速趋缓,但化肥、磷矿石等出口增长势头依然比较强劲。此次加征磷产品的特别出口关税旨在抑制相关产品出口的过快增长,满足国内生产需求。
关税第四波:稳定肥价
从2008年9月1日到12月31日,把氮肥及合成氨的特别出口关税上调至150%;同时,对除上述两种产品外的其他化肥及化肥原料继续征收100%特别出口关税。
国际市场化肥价格持续攀升,拉大了国内外化肥价差,吸引化肥流向国际市场。另外,全球粮食危机引发全球种粮积极性,农作物种植面积进一步扩大,导致化肥市场供不应求。部分国家还采取措施,促进化肥储备和进口。此次国家对化肥类商品关税政策的调整,也正是对这些现象作出的反应。
关税第五波:拯救企业
根据国务院决定,自2008年12月1日起,调整尿素、磷酸一铵、磷酸二铵等化肥产品的淡季出口关税征收方式。
今年下半年化肥价格的大幅下跌,当然与整体经济走势不佳,绝大多数产品特别是大宗物质商品都在大幅下跌密切相关,但与化肥供大于求有很大关系。由于国内化肥出口之路被堵死,大量化肥只能在国内市场销售,而下半年又处于用肥淡季,农民的实际使用量很少,经销商持谨慎观望态度,不愿淡储,导致价格越走越低。而新关税政策对化肥出口放松后,企业就可同时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销售,特别是在淡季时,当国内市场需求不多时,企业更可加大在国外市场的销售力度,从而缓解国内市场的供需矛盾,促进化肥市场健康稳定良性发展。
此次关税可以用国家发改委一官员的话来概括:国家制订化肥价格政策有三大原则:一是把保护农民利益,促进农业生产作为第一目标;二是鼓励化肥企业立足国内市场,积极开拓海外资源,保证国内化肥供应;三是发挥市场机制,统筹兼顾,协调好产、供、需各方关系。应该说,化肥新关税政策一是很好地体现了与时俱进的特点,另一方面也是很好地体现了上述三大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