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驻云南记者 王嘉相)近日,云南供销社在全省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引起云南省改革和发展委员会的高度关注,派出调研组深入实际调研,并将调研报告及建议呈送省委、省政府,报送省人大、省政协。调研报告指出,云南省供销社通过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提高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农业的产业化经营水平、市场化程度,对实现农业现代化意义重大。
云南供销社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始于2005年。这一年,云南省社抓住自1993年以来,连续亏损11年首次实现盈利的大好时机,提出了在全省以发展“两社一会”(农村专业合作社、农村综合服务社、农村专业协会)为主要内容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通过短短3年的时间,全系统就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1254个、综合服务社11381个、农民专业协会311个,共带动和服务农户725户,助农增收7.35亿元。创建特色农产品基地257个,面积57.61万亩,助农增收4.3亿元。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不仅有力地推动了供销合作事业的发展,全系统的各项经营指标大幅增长,经营总额、利润均创下历史新高,实现了历史的新跨越,迈入了全国先进行列。云南省发改委的调研报告指出,云南省供销社在全省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注入了活力。一是推进了农村经营体制创新,提高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二是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创办与发展,为农民提供优质服务,扶持农民发展生产,帮助农民寻找销路,实现了农民增收。三是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创办和发展,较好地解决了分散的小生产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的对接问题。通过帮助农民找企业订单,指导农民按照市场需求进行专业化生产,为农民提供各个环节的服务,提高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和农产品的竞争力。四是推进了农业产业化经营,实现了市场牵龙头,龙头带基地的组织形式。
云南省发改委的调研报告同时也总结出了创办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经验。指出,设立机构是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关键;制定规划是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基础;健全制度是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保障;加强服务是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要求;发展特色农业是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方向。同时,云南省发改委的调研报告还就大力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提出对策和建议。报告建议,省财政要给予资金支持,省供销社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协调、扶持力度,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在全省形成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氛围,积极引导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