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越南财政部近日发出104/2008/TT-BTC号通知,将15类商品和服务列入国家平稳价格商品目录。这15类商品和服务包括汽油、水泥、建材钢、液化气、化肥、农药、兽药、盐、乳品、食糖、稻谷、普通籼米、人用药品、列车客运硬座票、部分饲料,并由各省审定。 (王 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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