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地铁工地发生地面塌陷事故,目前已发现8人死亡,尚有13人失踪。而这次事故,也是我国地铁修建史上最大的一次事故。
11月15日,杭州市地铁1号线湘湖站工段施工工地(露天开挖作业)发生地面塌陷事故,造成长约100米、宽约50米的正在施工区域塌陷,施工现场西侧路基下陷达6米左右,将施工挡土墙全部推垮,自来水管、排污管断裂,大量污水涌出,同时东侧河水及淤泥向施工塌陷地点溃泻,导致施工塌陷区域逐渐被泥水淹没。事故造成在此处行驶的11辆汽车下沉陷落(车上人员2人轻伤,其余人员安全脱险),施工人员8人死亡、13人下落不明。
损失超乎想象
让我们为这起事故算笔账。
先不用谈这起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带来了多大损失,就先说说对设备和周围建筑的损害。
事故后路基下沉,导致挡土墙推垮,自来水管、排污管断裂;11辆汽车下沉陷落;大量设备被损毁;地铁坍塌基坑东侧最靠近坍塌基坑的楼房,将被拆除,为便于救援工作的开展,有关工程部门于11月17日开始拆除地铁坍塌基坑东侧楼房,共有4栋,目前已全部拆除。
据悉,1号线是杭州8条地铁线路中的骨干线,2006年国家发改委批复的时候,总投资额是210亿元。
杭州地铁工地坍塌事故发生后,承保杭州地铁1号线1期工程保险的6家保险公司迅速行动,共同决定预付赔款800万元。此外,太保产险已预付建工人身意外险200万元。据悉,保险公司可能要为此次事故支付近5500万的赔偿金。
2003年7月1日凌晨,上海轨道交通4号线施工作业面内,因大量的水和流沙涌入,引起隧道部分结构损坏及周边地区地面沉降,造成3栋建筑物严重倾斜,黄浦江防汛墙局部塌陷并引发管涌。由于报警及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是,这起事故的直接经济损失达1.5亿元。与杭州地铁事故相比,这起事故可谓“小巫见大巫”。以此推断,杭州地铁事故的直接经济损失将更让人乍舌。
三点原因与五大问题
中铁四局杭州地铁一号线湘湖站常务副总经理梅小峰表示,事故发生后,中铁四局立刻成立了事故调查专家组,对事故原因展开调查。他介绍,初步得出的原因有三点。一是杭州的土质特殊,经勘测,发生事故的这段路属于淤泥质粘土,含水的流失性强。第二个原因是事故坍塌所在地点风情大道一直作为一条交通主干道来使用,来往车流量大,包括不少负载量很大的大型客车、货车都来往于这条路上,这给基坑西面的承重墙带来太大冲击。另外一个原因是今年杭州十月份遭遇持续性降雨,使得地底沙土地流动性进一步加大。
11月18日,安监总局就发布了有关此次事故的通报。通报指出,浙江省杭州市地铁1号线湘湖站工段建设单位为杭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北京城建设计研究总院,施工单位为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四局,监理单位为上海同济工程项目监理咨询有限公司。通报称,事故暴露出五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管理不到位;二是对发现的事故隐患治理不坚决、不及时、不彻底;三是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流于形式,甚至不培训就上岗;四是劳务用工管理不规范,现场管理混乱;五是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监管不力。
强化安全监理
安监总局通报中指出,当前各地建设项目大量开工,安全生产任务繁重,为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强化公路、铁路、地铁、机场、码头、电力、水利、城市建设等施工安全管理,要求各地建设施工安全主管部门针对建筑施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对在建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管;要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的规章制度,规范建设市场管理,强化全过程监管;要督促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等各方主体严格执行建筑施工法律、法规和安全规程,杜绝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要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工程现场的沟通协调和配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施工企业要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监理企业要落实监理单位现场安全监理职责。
同时,要继续深化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打击建筑施工中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确保建设工程施工的进度合理、质量可靠和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并严格事故责任追究,严厉查处违法违纪和失职渎职行为。严格事故报告制度,加大对事故发生后瞒报、逃匿行为的惩治力度,坚决杜绝迟报、谎报、漏报和瞒报违法行为。
近年来地铁事故:
2007年3月28日,北京地铁十号线工程二标段发生塌方,六名工人遇难;
2006年8月2日,广州地铁三号线工地塌方,施工人员1人死亡,2人受伤;
2006年6月27日,北京地铁10号线3标段1号竖井发生塌方事故,造成两名工人死亡;
2004年3月17日,番禺大石地铁3号线的建设工地发生一起塌方事故,一名工人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