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驻山西记者 冯建芳)近日,省供销社农资部门在组织人员深入运城、临汾等地调研秋播农资市场供需情况时,芮城县农民反映,当地一些个体农资门店销售云南产12%“神平”牌粒状磷肥,50元/袋,含量不足。经县农业执法大队抽检,其有效含量不足标识含量的50%。为此,省公司本着对农民负责、维护农民利益不受侵害的原则,派员到芮城县东垆乡张安民门店处购买了一袋标识为:云南昆安磷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神平牌”云南12%粒状磷肥,提样送到省质检局国家煤及煤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太原)检验,经该中心检验,这批磷肥有效磷含量仅为7.3%,占其标识的60%;与国家标准12%有效磷含量相差4.7%。检验结论为:依据GB20413-2006标准判定该样品不合格。当前我省南部地区已进入秋播生产用肥旺季,从服务农业生产、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出发,省供销社及农资公司建议有关部门加大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质量监督、检验力度,打击不法分子制假售假、坑农害农行为,以切实保护农民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