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就建立工业和通信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发了通知,旨在切实加强对工业、通信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及时了解和掌握工业、通信业生产安全事故信息,确保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应急工作及时、有效。
制度规定时限要求
通知称,各级工业和通信业管理部门要在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下,按照分级、属地管理的原则做好对本地区、本部门工业和通信业行业管理相关的安全生产工作。
当事故发生后,各级工业、通信业管理部门、有关中央企业将严格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按照规定的时限要求,及时将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基本情况逐级上报至工业和信息化部。
需要填写的包括事故发生的确切时间、事故地点、事故单位名称以及概况(事故单位概况包括单位所属地区、行业、主要产品等)。还要注明事故伤亡人数,包括死亡、失踪和重伤的人数。在填表时,还要描述事故的简要经过,表明事故现场情况及采取的救援主要措施以及对事故原因初步分析。如果有其他情况也可以填写清楚。在表的后面,要有单位负责人和填表人的签名,还必须留下联系电话和填表时间。
及时续报救援情况
工业和信息化部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必须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生产安全事故快报信息的时效性。在接到事故报告后,除立即逐级报送事故概况外,还要对事故详细情况要及时跟踪,及时续报事故要素和事故救援进展情况。
建立应急通讯表
在事故发生后,要保证应急通信联络畅通,就必须借助相关单位的应急联络相关信息。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出了工业和通信业领域安全生产应急通讯表,要求省级工业和通信业管理部门、中央企业集团公司各单位填写,于11月3日前报至工业和信息化部安全生产司。
表中需要填写的内容包括单位名称、详细地址、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以及主管领导的姓名、职务和联系电话。
同时还要填写负责安全生产管理的机构名称、工作人员情况,包括姓名、职务、联系电话、手机和电子邮件等。另外,应急值班的联络方式,包括电话、传真也在填写范围内。
这些资料将有助于在事故发生后及时联络到相关单位,为应急处理救援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