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销合作社,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各直属企业:
根据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以下简称总社)下发的《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2008年度优秀企业评审方案》,总社对各地供销合作社申报的“百强企业”和“特别荣誉奖”企业进行了认真评审,并提出备选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10月16日至29日。
“百强企业”备选企业为120家,公示期间,如发现有申报不实或者不符合条件的情况,则取消申报资格,并依次从第101名开始递补。“特别荣誉奖”备选企业为9家。对入选的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百强企业”和“特别荣誉奖”企业,总社将在11月份召开的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企业工作会议上予以表彰。
具体名单见10月21日中华合作时报 经济新闻2版
联系电话:010-66054691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2008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