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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称心 企业舒心 政府放心
——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供销总公司发展农家店纪实
本报驻福建记者 林小瑛 通讯员 肖岩 林峰

  近年来,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供销总公司增加投入,高质量、高标准地建设和改造农家店,已建成规范的农家店313个,网点分布占全区179个行政村的61%,初步形成以城区店为龙头、乡镇店为骨干、村级店为基础的农村市场流通网络。区社总公司因此被商务部、省经贸委评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优秀试点企业。

  他们对供销社系统的现有商场、综合门市部、村级综合服务站、庄稼医院、“双代店”深入摸底,全面调查农村零售网点,筛选出基础条件较好、人口覆盖面较大、辐射能力较强、营业面积符合要求、合法经营的系统内外零售店作为“农家店”的改造网点。他们根据自愿原则,吸收符合条件的系统外零售店参加改建,加盟总公司连锁经营。对所有参加改建的店铺,根据其自身条件,拟出分批改建的名单。选定改造对象后,他们动员经营者积极筹措资金,添置新型超市货架等设备,装饰装修经营场所,实行分类改造,各有侧重。将日用消费品类店铺改建为小型超市,实行开架销售;将农资类店铺换置铝合金柜台,陈列货架抹灰上漆,要求化肥堆放整齐、农药归类有序。

  在经营方式上,他们制作统一的招牌和标识,冠名“涵江区供销社供销总公司××农家店”,及时报送区工商局备案。并与农家店签定质量保证书、加盟合同,按约定履行义务。实行统一配送连锁经营,由各农家店定期报送要货清单,总公司统一配送,做到统一标识,统一经营方针,统一规范服务,统一销售价格,统一采购,统一配送。

  在资金投入上,他们不搞“一刀切”,重点向临近学校、工厂和人口覆盖面积大的农村门店倾斜。江口供销社投入改造资金50万元,将300平方米的办公楼一、二层改造为“永佳行”购物广场,添置空调、冰柜设备等等,经营品种达800多种。区供销总公司将其树立为镇级超市“农家店”典型,组织基层社现场参观,学习交流,促进各网点按规范要求改造升级。

  在人员培训上,他们组织了3期“农家店”店长培训班,帮助各店长充分认识“农家店”的意义、责任和义务,引导经营者树立正确的经营理念,把好商品进货关,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为农家店的正常运转打好基础。

  为加强农家店管理,他们及时转发《农家店建设与改造规范》,制定《职业道德守则》、《诚信经营诚诺书》等制度,明确规定制度要上墙,承诺要兑现,经商要文明,待客要礼貌。今年,总公司先后投入资金100万元,建设区级配送中心和企业信息化系统等农家店配套工程,引导和带动各农家店投入资金300万元,扩建、新增营业面积约1000平方米。江口镇丰美村农家店加盟后,在总公司的指导下,店主投入2万多元将80平方米的店铺改造一新,新增商品300多种,配备全新自选货架,重新制作了店牌,目前每天的营业额保持在2000元左右。

  为提高商品配送率,保证商品质量,他们建立化肥、农药2个经营规模较大、带动能力较强、管理水平较高、竞争优势较明显的连锁经营骨干企业作为配送中心,注重从源头上控制进货渠道,避免假冒伪劣商品流入销售终端。

  以前,处于边远山区的大洋、庄边、新县、白沙等乡镇的农民群众,选购商品不得不进城,农家店连锁超市建成后,新增商品1100多种,价格合理公道,基本满足了农民的消费需求。而且以前不法商贩经常将假冒伪劣产品卖到农村。农家店建成后,销售的商品全部在配送中心或规定的渠道进货,货真价实,杜绝假冒伪劣,确保了农村市场的商品安全。

  他们推动商业龙头企业与乡村店加盟连锁,把现代流通方式由城市延伸到农村,为广大农民带来了现代消费方式和理念,推进了城乡统筹发展。同时,通过“工业品下乡”带动“农产品进城”,有效地解决了农产品“卖难”问题,拓展了农民增收的空间,受到农民的普遍欢迎。通过三年的运作,农家店已遍及涵江区城乡,成为推动农村消费、促进生产、规范农村流通市场秩序的有效载体,取得了“农民称心、企业舒心、政府放心”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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