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驻江苏记者 王丹 通讯员 聂伟)近日,为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发展,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在发展现代农业、搞活农产品流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重要作用,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发展的通知》,明确提出大力扶持供销合作社又好又快发展。
《通知》明确了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根本目标是:把供销合作社真正办成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各级供销合作社要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以合作为纽带,充分利用自身设施、渠道、人才等优势,积极组织广大农民发展合作经济组织。不断创新服务方式,探索劳动合作、资金合作、土地股份合作、信用合作担保等,提高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水平和市场化程度。
《通知》提出,要加快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科学制定实施全省农业商品流通体系规划,提升供销合作社“六大网络”的建设水平和运行质量;认真组织实施“新网工程”,做大做强连锁骨干企业,形成上下连接、覆盖城乡的连锁网络体系;鼓励和支持供销合作社从事农产品精深加工,发展现代流通业态,加强农村流通信息化体系建设,积极搭建农产品购销平台,构建“大市场、大流通”新格局,促进高效农业规模化和农民增收。积极开展农村社区综合服务。把发展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作为供销合作社发展的新增长点,并纳入各地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统筹协调推进,构建连接城乡、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运转高效的农村综合服务网络,成为助农增收的新平台,服务群众的新窗口,和谐社会的新亮点。进一步做好农资供应工作。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的主渠道作用,建立覆盖全省农村的农资连锁经营网络,积极调控农资价格,拓展农资经营范围,开展优质服务活动,千方百计做好农资供应工作。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供销合作事业发展的组织领导。加大政策、资金扶持力度,强化措施落实,及时解决供销合作社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保持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的完整性,妥善解决县(市、区)供销合作社人员编制和经费问题。切实维护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合法权益,不得随意侵占、平调处置以及截留,为供销合作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