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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9月5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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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女职工权益“代言”


  近年来,山东肥城矿业集团曹庄矿把维护女职工权益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制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维护女工的权益,成为女职工权益的“代言人”。

  针对女职工维权意识不高的情况,该矿组织女职工学习《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和《婚姻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女职工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同时,突出了女职工劳动保护和特殊利益的维护,帮助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落实有关特殊保护政策, 对在有毒有害岗位工作的怀孕期、哺乳期及患病的女职工及时调整工种,保障其身心健康。

  该矿还建立了育龄女职工“保健服务卡制度”,每年组织女职工进行疾病的普查防治工作,及时掌握女职工的身体健康状况,做到有病早发现、早治疗。还邀请专家来矿举办女职工卫生保健知识讲座,讲解医疗保健常识,进行医疗咨询服务,提高女职工的保健意识。

  在此基础上该矿还充分发挥组织优势,建立了困难女职工档案,帮扶困难女职工。在节日走访慰问的同时,对困难女职工采取“一帮一”结对子的方式进行跟踪帮扶,为其子女就学及家庭困难给予关心和帮助,缓解其压力。

  (方振  王继峰

  点评:女职工作为煤矿一支特殊的队伍,发挥了不可忽视的作用,山东肥城矿业集团曹庄矿实施的这些措施,为女职工撑起了健康、权益的“保护伞”,有效地调动了女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也从侧面保证了矿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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