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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9月2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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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叶出口有新规茶园用药需注意


  最近,欧盟新的食品中农药残留标准(EC149/2008)正式实施。欧盟是我国茶叶出口的重要市场,这意味着茶叶出口又面临新的绿色壁垒。专家建议,我国茶农在防治茶园害虫时要严格按照现行标准选用农药,以有效应对出口壁垒,避免造成退货损失。

  据悉,此次欧盟在有关茶叶的农残最高限量标准(MRL)方面,有两个显著特点:一是有关茶叶的MRL出现9个变化。在新标准附录II中,有关茶叶的5种MRL标准更加严格,分别为二溴乙烷、二嗪磷、滴丁酸、氟胺氰菊酯和敌敌畏;有关茶叶的4种MRL放宽,分别为虫螨腈、除虫脲、噻嗪酮和苄螨醚。二是新增一些与茶叶生产关系密切的MRL。新标准附录III新增170种农药,大多是新农药,其中有些农药和茶叶生产关系很大。如印楝素、鱼藤酮和除虫菊素属于植物性农药,以往一般不予控制,甚至应用于有机茶园中,但也被列入名单;西玛津是一种三均氮类除草剂,在我国茶叶生产中应用很普遍。值得关注的是,新标准中硫元素和铜元素的MRL分别为5毫克/千克和40毫克/千克,将对我国广为应用的石硫合剂和铜杀菌剂产生一定的影响。

  近年来,我国茶叶中农药残留水平已经明显下降,但总体而言农残现状仍不容乐观。对此,有关专家建议,鉴于我国茶园在封园时广泛使用石硫合剂,应对使用石硫合剂后硫元素的降解动态进行研究,明确其降解速度和残留情况;及时开展茶叶中硫素的普查,了解残留状况,从而指导石硫合剂的正确使用。对茶园中除草剂西玛津和植物性农药印楝素、鱼藤酮、除虫菊素的使用情况展开调查,以便有效应对。同时,严格按照茶叶进口国现行的标准选用农药,尽量选用标准比较宽松的农药,不使用国家禁用的农药品种,以确保质量要求。

  (刘国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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