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赣州市发展改革委和市财政局联合行文发布了赣州市级化肥淡季储备管理办法,明确了市级化肥淡季储备制度的操作管理办法,并要求县(市、区)发改委、财政局参照执行。这标志着该市的化肥淡季储备制度进入操作落实阶段。
近年来,化肥市场价格一路走高,农业生产成本大幅提升,并影响了农民农业生产的积极性。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7月11日,赣州市人民政府以抄告件的形式发文,同意建立市级化肥淡季储备制度,由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监督和管理,并委托市供销社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每年淡季储备1.5万实物吨化肥,由赣州大丰肥料有限公司承储,贷款利息由市财政补贴。该市化肥淡季储备制度的建立,将有利于政府稳定化肥市场价格,保护农民利益。
(刘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