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自云南省富宁县委、县政府推行信访工作“四项制度”以来,县供销社积极组织职工学习县委、政府对实施四项制度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供销社工作实际和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把“四项制度”建设作为推进供销社自身建设的重要工作,制定了服务承诺书、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失职失责追究制和挂牌上岗制度。设置群众来信、来电、来访记录本和限时办结记录本,详细记录交办事项、交办的时间、承办的科室或承办人、办理时限、办结结果,推动了信访稳定工作。
(富讯)
报社简介 - 广告服务 - 订阅报纸 - 记者查询 - 记者站 - 联系方式中华合作时报、中国合作经济、中国农资的电子版内容版权归中华合作时报社所有 转载请联系本网站管理员并注明出处特别声明:本站若有侵害其他单位与个人权益的文章或内容,请尽快告知本站管理员,将立即删除电话:010-63703494 传真:010-63702680 电子邮件:web@zh-hz.cn京ICP备050315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