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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伽师县农副产品产销协会引领当地合作经济事业

  伽师县位于塔克拉玛干沙漠西缘,喀什噶尔克孜河冲积平原中下游,素有“西域明珠”和“瓜果之乡”的美誉,先后被农业部命名为“中国伽师瓜之乡”、“中国杏子之乡”、“中国酸梅之乡”。过去由于农民专业组织化程度低,信息闭塞,县里的农副产品很难卖出去。2006年,伽师县供销社在区社及县委、县政府的要求下,调整工作思路,把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产品经纪人队伍作为县社服务“三农”的新平台,工作重心向主动承担组织和服务全县农村合作经济事业转变,极大地推动了伽师县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健康、快速发展。 

  健全组织机构,加强内部管理,夯实协会基础

  2006年4月,县供销社牵头成立了伽师县农副产品产销协会。该协会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为宗旨,在全县十三个乡(镇)成立分会,由各乡(镇)领导、基层社主任和农副产品经营大户分别担任分会负责人。协会制定了《章程》、《工作办法》、《工作人员管理办法》等各项管理制度,按照会计法的要求健全和规范了财务管理制度,使协会工作有了制度化的保证。

  进行技能培训,提高队伍素质,做好协会工作

  为了建设高素质的农产品经纪人队伍,协会选派部分负责人参加了自治区供销社举办的农产品经纪人培训班,并在县农办、工商局和农技中心等部门的配合下,每年从乌鲁木齐聘请专家,组织农民重点学习法律法规、市场营销和农业技术。目前协会已累计培训农民5000余人次,其中多人获得农产品经纪人资格并成为协会工作的带头人。 

  根据农情需要,协会采取“分解任务、分片到户、责任到人”的办法,定期聘请农技人员、协会骨干和种植能手深入田间地头,为农民提供各类产前、产中服务,有效地提高了农副产品品质。他们还狠抓产后环节,要求农户严格遵照农产品采摘、包装、贮藏和运输的标准化规范,禁止损伤果实和不分品级存放现象的发生。同时为引导农民树立品牌意识,使用统一商标。

  扩大营销宣传,获取市场口碑,实践协会宗旨 

  为了让社会更多地了解供销社引领的合作经济事业,伽师县农副产品产销协会首先以突出为农服务、突出行业特点、突出工作亮点、突出伽师特色产品为宣传主线,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多种媒体,在当地成功召开了伽师瓜首发内地新闻发布会,之后又在全国各地参加各类展会,产品受到了广大消费者及客商的称赞,打开了销售渠道。2006 年,协会的鲜杏成功进入了上海家乐福超市。其次为了保护伽师县的名优产品,协会申请注册了伽师瓜“疆冠”商标,获得了“伽师瓜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称号,通过了国家质检局检测,成功入选北京奥运会成为指定产品。第三,协会加强了对全疆和全国农副产品批发交易市场的调查分析,抓住喀什是旅游名城的优势,组织人员到市内各大市场、超市、宾馆进行推介;设立专门的销售门店,购置厢式货车,用车体广告的形式加大宣传销售服务力度。第四,协会正引资在伽师县建设一座周边五县市最大的蔬菜、水果批发交易市场,预计市场建成后将吸引全国各地的客商进场交易。

  几年来,通过努力,伽师县农副产品产销协会的工作取得了非凡的成绩,先后与内地多家客商签订了农副产品销售协议,产品大量销往北京、上海、无锡、重庆、广州等大中城市。

  这些工作说明,伽师县农副产品购销协会是为“三农”服务不可缺少的重要组织,它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民脱贫致富中的作用不可低估。这些成绩更能说明,合作经济组织在新疆自治区农村具有非常旺盛的生命力和良好的发展前景,供销社发挥自身优势引领合作经济事业,一定会越来越多地得到政府、社会的理解与支持。        (田苗  周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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