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自去年5月起,云南省富源县供销社针对车辆费用和招待费用过高的实际,率先在县社企业内部进行车改。将县社所属9个企业共10部企业用车,全部进行登记造册,按照购车时间、金额、车辆维修记录、行驶里程、目前修理状况等进行初步评估。然后,初评小组将评估情况报县供销社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讨论定价,最后按照略低于市场价格的标准为基准价,优先出让给各企业法人代表或股东。若同一辆车有两名以上股东同时报名,在县社主持下,进行竞标,出价高者竞得。通过一年多的实践,公车改革每年最低能为企业节省相关费用100余万元,极大地降低了企业经营成本,提高了车辆的使用效率。
(卢太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