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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8月5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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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委省政府出台《意见》
推进供销合作社“二次创业”


  本报讯(驻云南记者  饶永)近日,为了发挥供销合作社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重要作用,加快供销合作社发展,促进云南省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提高为“三农”服务的能力,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深化改革推进供销合作社“二次创业”的意见》。

  《意见》指出,加快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是形势发展的必然要求。通过多年来的不懈努力,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职能不清、体制不顺、机制不活的问题尚未根本解决,网络体系不健全、社有企业散小弱的状况没有得到根本改变,正处于新旧体制转折的关键时刻。要担当建设农村现代流通体系主力军的重任,供销合作社必须通过深化改革,增强发展活力,推进“二次创业”,提升整体实力,充分发挥其在农村流通中的主导作用。

  《意见》提出,要深化县以上供销合作社改革,在转变职能、建立新的管理体制上实现新突破;推进社有企业重组,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打造市场主体上实现新突破;推进基层供销合作社改造,在完善农村流通网络上实现新突破;大力发展“两社一会”,在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上实现新突破;着力建设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在构建和完善农村流通渠道上实现新突破;改革创新经营机制,在建立新型经营纽带、流通业态、服务方式上实现新突破;制定和实施“乡村流通工程”人才培养计划,在培养流通专业人才上实现新突破;促进农业产业升级,在形成一批特色优势产业上实现新突破。通过实施“乡村流通工程”,加快建立适应农业农村发展要求的农村流通体系。

  《意见》明确了供销合作社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县以下农村流通体系的组织、规划、协调、服务和建设工作;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管理社有资产,行使本级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2008年省级财政安排1000万元“乡村流通工程”建设启动资金,2009年安排3000万元补助资金,今后根据财力增长情况逐年增加,纳入省级财政预算。

  《意见》要求,要建立健全农村流通服务体系。一是要改造农业生产资料经营服务网络。二是要整合农村日用消费品流通网络。三是要完善农副产品购销网络。四是要优化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五是健全农村流通信息网络。六是加强农产品市场网络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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