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全国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已经结束。仅煤矿安全督查一组在山西省就查出828条隐患。
本次全国范围内的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从4月下旬开始,国务院安委办和国家安监总局组织了7个煤矿督查组、8个金属非金属矿山等重点行业督查组分赴17个省(市)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这次督查行动人数之多、时间之长、范围之广,前所未有。
据了解,通过百日督查,全面排查治理了一批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推动了各级政府对安全生产的重视;锻炼了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队伍;总结了基层安全生产工作的经验,分析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安全生产和监管工作的规律。
据统计,从4月21日至7月25日之间,全国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煤矿安全督查第一组,在山西省开展了安全督查工作。督查组共检查了山西省10个地级市的23个县(市、区)、52个乡镇、160个煤矿;共查出各类主要隐患828条,其中重大隐患251条,责令整顿矿井和停止工作面作业32处;通过召开座谈会、进行煤矿安全基础知识随机考试、举办安全生产知识和防范地质灾害知识讲座、检查煤矿应急预案执行能力等方式,进一步检查当地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督查组还参加了忻州偏关县“5·16”非法铁矿冒顶、吕梁孝义市“6·13”煤矿炸药爆炸、吕梁离石“6·13”砖厂滑坡、宁武“6·13”煤矿透水、大同南郊区“7·5”煤矿瓦斯爆炸等事故的抢险救援和指导协调工作。
督查组指出,山西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部分地方政府监管主体责任不到位,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不能正确处理安全生产和发展经济之间的关系;有的煤矿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特别是一些小煤矿存在违法生产、弄虚作假,火工品管理和用工制度混乱等现象;煤矿治理整顿工作不力,违法开采、非法建设,已关闭矿井疏于监管、死灰复燃等现象仍然存在;煤矿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工作薄弱,有的机构不健全,管理和技术人员缺乏,煤矿瓦斯、水、火、顶板、机电机械隐患防治措施不实;有的煤矿中介机构弄虚作假、不负责任的现象比较突出,等等。
督查组指出,山西省有关地市、部门、单位和企业进一步提高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加强监管和执法的工作力度,坚决打击非法违法煤矿开采,加快推进煤矿资源的整合和小煤矿的改造,切实强化企业的安全基础管理,持续深化隐患排查治理。 (李彩琴)